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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2-664340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08 15:17
名 称: 关于对政协盘龙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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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盘龙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2-0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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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盘龙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177号提案的答复

李建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社区健身设施升级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和区教体局主办。首先诚挚地感谢您对我区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的建议对我局不断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您在提案中的提出的“关于我区社区健身设施升级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盘龙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为人民群众提供环境优美、方式多样、安全可靠的体育锻炼健身场所为根本宗旨和目标追求。我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已达到2.31平方米,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逐步形成,涉农街道体育升级工程全面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扩容升级工作正进一步优化,融入体育元素的各类型公园、绿地数量不断攀升,有效解决了群众“健身去哪儿”的突出问题。

一、盘龙区社区健身设施现状

现盘龙区已实现12个街道的71个社区和32个行政村委会体育场地100%全覆盖,截止2022年5月体育场地调查常态化普查结束后,我区现有各类室内外体育场地831个,其中:篮球场260个、排球场7个、体操健身房41个、羽毛球场馆11个、乒乓球场馆11个、游泳池18个、足球场31个、健身路径210条,晨晚练习点145个。各街道体育场地组成为:滇源街道88个;松华街道15个;茨坝街道78个;联盟街道65个;东华街道55个;鼓楼街道33个;拓东街道46个;龙泉街道37个;阿子营街道112个;金辰街道65个;双龙街道36个;青云街道56个。全区有全民健身站点数99个,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

(一)体育健身小广场建设。目前我区建有基层社区(村)级健身小广场138个,总面积93974平方米。体育健身小广场因其针对性、综合性和实用性,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欢迎和喜爱,设施设备功能得到较好发挥。

(二)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多年来,我区以“建群众身边的场地”为出发点,着力加强和推进城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我区继续打造“15分钟体育健身圈”,新建健身路径12条,建设农民健身工程点2个。在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上,“十三五”期间共建成社会足球场地22块,超额完成“十三五”社会足球场建设任务。

(三)建设特色公益体育设施。野鸭湖健身步道已全面建成并对社会开放,是西南地区第一条国家标准大众登山健身步道。以野鸭湖旅游度假区为依托,建设野鸭湖健身步道。由环湖步道、溪谷步道、山岳步道三条主步道和数条岔道组成完整的步道系统,全长共35公里。

二、控规对社区健身设施的配建要求

(一)根据市政府批准的《盘龙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梳理》,社区体育活动场所按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配置,并结合绿地规划58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1.综合性公园应设置文化娱乐设施、儿童游戏场、安静休憩区、游戏型体育设施等多种内容,具有体育休闲、旅游、生态等功能,为盘龙区及整个市区服务。如:黑龙潭公园、昙华寺公园、金殿公园、瀑布公园。

2.社区公园应服务于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必须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同时满足老人的游憩需要。具有观赏、游憩、休闲健身等功能,以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如:震庄公园、呼马山公园、龟龙湖、公园东风广场。

3.专类公园具有观赏游憩科研科普的功能,以丰富居民多样化需求。如:世博园、云南野生动物园、昆明植物园。

4.带状公园(滨水绿地)应设置简单的休憩设施,应具有隔离装饰观赏和短暂休憩的功能。如:盘龙江、金汁河、东白沙河带状公园。

5.街旁绿地应以园林植物为主,并具有观赏和短暂休憩的功能。

(二)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25号)要求。新建住宅小区,按照“15分钟健身圈”建设等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在控规梳理或上报控规修改方案时,对达到十五分钟生活圈配建要求的,按要求在控规中至少配建一个非标准足球场,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在不影响消防救援的前提下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

三、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社区体育活动场所的配建情况

根据《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文化、教育、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用地的主要控制指标,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有关行业规定、建筑设计规范等执行。居住项目中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标准在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的同时,还应当满足:社区体育活动场所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0.1m2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小于0.3m2。

我局在办理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严格按照《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进行审批,并在规划核实过程中进行严格把关。比如:居住项目世博生态城-蓝湖邻里(A1地块)规划许可配建290.41m2的室外体育活动场地,实际配建室外体育活动场地299.18m2;大波村城中村改造项目2017-7-A1地块规划许可室外体育活动场地面积为1306.33㎡,实际配建1306.79㎡。

四、主要做法和工作措施

(一)根据《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工程和活动示范工程的意见》的精神,制定了《盘龙区创建云南省“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示范区实施方案》。建立由教育体育、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为主要责任单位的多部门合作的工作协调机制,正在发布实施《昆明市盘龙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开放利用和开展全民健身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规划引领,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夯实群众体育基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涉农地区大力推进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每个乡村都有体育活动场地。城市规划中增加体育公园或全民健身广场,结合北部山水新城总体规划,在各休闲公园内建设一定规模的,具有盘龙特色的体育设施。按照面向群众、方便群众的建设理念,打造以优美环境带动体育健身的运动新格局。

(三)修订完善《盘龙区全民健身路径管理办法》及《盘龙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管理办法》。一是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加强对以政府投入为主,筹集社会其他资金建设的,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公园、学校、机关等部门管理使用的,用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文体活动广场和健身路径的公益性体育设施的日常监管工作,使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实现规范化。二是为方便群众进行体育健身锻炼,根据安装室外篮球场、健康路径计划以及各街道文化站上报的社区安装健身路径的实际情况,今年已在全区范围内新建健身路径11条,建设农民健身工程点3个,同时我们将和公共单位协调体育设施的利用,打造“十五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加快全民健身设施布局,并对全区的健身路径进行全面维修,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健身锻炼环境。

(四)区教育体育局对全区新建健身路径的器材一直坚持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统一安装、验收、维护。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关技术规定,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有效扩大增量资源,重点建设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室内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利用和管理好规划体育用地,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复合利用城市已有空间资源,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场地设施。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盘龙区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区城市发展和建设,为盘龙区的城市规划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我局将以对人民负责、对城市未来负责的态度,建设好美丽春城!

此提案于2022年 9月7日与李建斌委员进行了面商答复,李建斌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