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政协盘龙区十届一次会议 第13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春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区中小学生视力监测数据真实、准确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中小学生视力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2008卫生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卫医发〔2008〕37)号,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云南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云卫发〔2008〕1203号)的要求,明确健康体检基本要求、健康体检项目、健康检查结果反馈以及档案管理、健康体检机构资质等相关要求,并按项目实施学生体检工作,其中视力部分,只包含远视力检测,未涉及屈光检测。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下发了《关于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版)的通知》,明确眼科检查内容包括眼外观和远视力以及屈光度,但目前仍无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故现由卫健局和教体局统筹安排的每年一次的学生健康体检的监测数据系统,无屈光检查数据。
学生体检工作由盘龙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完成,检测医生为专业眼科医生,体检结果由体检机构统一录入体检信息采集系统,并出具学生体检集体报告,报告同步反馈给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个体报告反馈给学生。
二、 中小学视力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打响了近视防控工作的阻击战,2019年教育部设立“新中国70年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专项研究,围绕近视防控等重点任务,加强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深化青少年视力健康研究,2020教育系统“奋进之笔”项目把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作为教育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2021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出台。自2019年以来,根据国家省市项目相关要求,每年由区卫健局和区教体局联合印发《盘龙区儿童青少年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由区疾控中心承担,每年选取9所学校开展远视力筛查和屈光检测,主要包括远视力检查、屈光检测、数据采集、复测告知等。监测工作设计的筛查设备、人员、数据、质控、报告均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及标准执行。
盘龙区卫健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卫健局局长、区教体局局长为组长,各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项目执行办公室,项目执行办公室下设监测工作专项组和管理质控专项组。监测工作专项组由盘龙区人民医院副院长任组长,盘龙区人民医院眼科医院眼科医生、验光师等共计11人组成现场检测队,负责现场监测工作,确保检查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保证现场工作的质量。管理质控专项组由区疾控中心副主任担任组长,区疾控中心2名学校卫生工作人员作为质控员,负责现场监测工作的监督核的质量。查及误差检验,确保检查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保证现场工作 。
视力检测工作在出具筛查工作报告的同时,检测数据同步反馈给卫生行政部门,学生及家长也可通过“学生健康状况综合监测评价系统”小程序进行查询个体报告。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1、 出台相关标准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推进并规范实施中小学近视防控工作。盘龙区教育局等八部门制发《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盘龙区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盘龙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工作方案》,(盘教体联〔2020〕1号),《盘龙区儿童青少年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要求各级检测机构、各级学校规范开展近视检测工作。
2、 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文件和工作方案。教体局等部门对已出台的相关文件和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促进对中小学生视力检测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明确检测机构和学校的工作职责,要求各相关单位对标对表规范开展视力检测和监测工作。要求学校对相关检测机构资质情况进行索证备案。
3、 加大质控、督导检查力度。教体和卫健部门对中小学生视力检测监测工作加大质控、督导检查和问责整改的工作力度,进一步确保检测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4、 加强沟通协调。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加强与区教体局的沟通协调,认真规范落实检测、监测工作,为教体局开展中小学近视防治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确保我区中小学生视力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再此感谢您对我区健康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期待今后继续关注、支持我区健康教育事业,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提意见。
联系人:郑云春
联系电话及传真: 63134268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