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对盘龙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136号建议的答复
胡渝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申请相关部门对后疫情时代零售行业政策支持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盘龙区经济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此件已交由我局主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2年以来,省内外疫情的冲击使得消费恢复进一步承压,消费动力和消费信心不足,为提振消费信心,聚焦实体经济、坚持问题导向,中央、省、市、区各级部门围绕餐饮业零售业等困难行业相继出台了《促进餐饮业零售业等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政策指南》(云商商贸〔2022〕11号)、下发了《昆明市商务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昆商务〔2022〕35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昆政发〔2022〕7号),内容包括餐饮业零售业恢复发展扶持措施、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政策、促进农村消费转型升级、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等。
您在提案中关于“关于零售行业政策支持”的建议,结合省、市、区的工作部署,区发改局正在代拟盘龙区2022年稳增长政策措施,目前该工作正在推进中,零售行业相关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全力助企纾困减负。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最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税降费政策;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经营性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一定租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加大“银政企”对接力度,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二是促进商务办公用房去化。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可整体或部分购买、租赁闲置的商务办公用房,用于培育产业、发展楼宇经济及优化片区公共配套设施,并根据盘龙区楼宇(总部)经济政策给予一定补助。具体购买方式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进行研究。对于已投入以购代建资金的项目可以采取实物抵债方式。对于企业在辖区购买商务办公用房入驻的,可参照盘龙区楼宇(总部)经济政策给予补助
三是加大促消费力度,加快促进消费回暖。开展节庆欢乐购促消费活动,统筹财政安排促消费资金,以数字消费券、红包等形式开展促消费活动。2022年截止目前,区商投局结合春节和端午节组织开展了“春节暖心大礼包”、“彩云盘龙消费券”两场大型活动,后续将通过与金融机构、平台合作,组织支持辖区大型商业网点、商圈商街、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进一步营造消费氛围,激发市场活力。
四是支持商贸业加快发展。对规模、增速和贡献排名前列的商贸业主体给与奖补支持,鼓励引导商贸业市场主体成长升规,加快引进培育壮大新零售市场主体。结合盘龙区实际,今年对限上排名前列的企业,奖励额度改变以往的相同金额模式,将根据增长情况分档进行奖励,奖励企业数量和奖励金额都会进一步提高。
五是实施促消费包容审慎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牵头简化各类临时促销活动和市场的审核备案手续,规范经营管理秩序,支持商业综合体利用红线范围内空地依法依规开展各类促销活动,有序设置摊位和经营业态,维护好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前提下,在适度开放部分道路沿线的商铺店外经营,允许商铺外设摊位经营促销。
2022年稳增长政策即将颁布,配套政策和配套方案还在制定中,我们会根据政策和方案出台情况,结合工作职能,贯彻落实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全力服务好企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对我们所做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建议和进行监督。
此建议于2022年6月6日与胡渝明代表进行了答复,胡渝明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联系人:吕雪莲
联系电话及传真:65615619
附件:盘龙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36号建议面商表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