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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2-665057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09 15:02
名 称: 盘龙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对政协昆明市盘龙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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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对政协昆明市盘龙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2-0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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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航霄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盘龙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您关于推进“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建议提案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和区司法局联合主办,我们接到提案后,高度重视,认真对提案建议进行研究分析,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盘龙区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简况

2019年接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号文件及云南省、昆明市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相关工作的要求后,盘龙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清欠工作的决策部署,接到省市下发清欠工作任务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召集区减负办、财政、国资、人社、发改、住建、教育、交运、卫计等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会,研究部署盘龙区清欠检查工作。盘龙区明确了由区减负办(区商投局)牵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大检查工作。在区开展了对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大型国有企业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清查工作。严格执行清欠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从20191月起,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定时上报清欠工作台账报表。2019年,我区共进行了14个批次的清查工作,共收集到政府部门、区属企业(平台公司)310家(次)情况汇报。清查出的非涉诉欠款已全部清偿完毕。

2022年接到《昆明市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持续做好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昆减负〔20221号)号文件后文件,区政府高度重视,已于520日下发通知开展对全区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区属各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各街道办事处、民营大型企业、外资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排查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持续开展中。

二、关于组织实施法律援助的建议说明

关于盘龙区推进“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建议提案,区司法局为主办单位之一,具体负责“盘龙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向辖区中小民营企业进行一次针对国企、央企对中小民营企业拖欠账款的排查,并在短期内组织实施法律援助。为被拖欠账务的中小企业,实施专业化指导,帮助企业维权;督促欠账企业履行合同支付账款。为提升盘龙区营商环境,建立稳定的长期机制,使针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援助常态化。”

针对法律援助常态化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242528293133条的规定,法律援助的对象仅限于“自然人”,并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242528293133条的规定,法律援助的对象仅限于“自然人”,并不包括“中小企业”。

201910月,区司法局开设了“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专窗”,为辖区内中小企业提供内部规章制定、合同管理、风险规避、劳资纠纷、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指引与咨询服务。有需要的中小企业可到昆明市昆前路18号一楼服务大厅进行咨询 。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729昆明市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昆明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试行)》(昆减负〔20225号),投诉处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负责受理中小企业对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拒绝或迟延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的投诉部门及相关处理流程。后续,待《昆明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正式发布后,有关职能部门将严格按照办法中明确的款项支付投诉渠道及交办部门落实有关工作。

此提案于202283日与李航霄委员进行了答复,李航霄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联系人:沈航

联系电话及传真:6561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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