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对政协盘龙区十届一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黄建军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盘龙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和大力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尽责免责制度的建议”这一提案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现有中小学、幼儿园基本情况
根据2021年教育统计,盘龙区属目前共有学校235所,学生人数120138人。其中,区属公办学校110所(小学68所,中学18所,幼儿园2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71529人,在职教职工4533人。其余民办及其他部门举办学校139所(小学9所、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2所、完中4所、高中4所、幼儿园105所、中职阶段学校3所),在校学生42829人。
二、回复情况
事故风险是存在于在校园安全管理过程中并伴随其始终的,具有客观性,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却有规律可循,法律法规中的责任条款,不仅是为了事故后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更是为了引导相关主体在日常生产行为中依法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事故风险。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尽职免责”,对规范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注重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我局一直重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落实,制定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等多项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依照《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廉政执法制度、重大事项会前学法制度等,各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并通过对《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以及《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梳理,保障各项制度都能得到较好的落实,保障了教育各项工作的合法性,做到依法办学、依法从教。
针对学生及家长,我区各学校长期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班会、队会、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的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依托颐惠园小学历时5个月打磨拍摄制作而成的4集原创法治情景剧开展了“同心护春蕾·送法进校园”法治情景剧展示暨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剧中贴近学生的日常生活的案例,对交通安全、校园欺凌、家庭暴力、校园纠纷等主题进行宣传,其演职人员均由老师、家长、学生构成,按照《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等法律条例,配合专业律师案件点评,获得了省检察院、云南省法学会等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二)注重安全工作机制的落实
盘龙区教育体育局一直将保障各学校(园)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工作机制。目前,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已实现安全防范四个“100%”建设目标,基本形成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校园安全保卫队伍;同时,积极采取督查、巡查、抽查等方式深入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措施整改落实到位;开展疫情防控、反恐、消防、防震减灾等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演练613场次,参加演练师生25万余人;开展森林防火、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汛、防雷等专题安全教育讲座230余场次,制作专题展板、板报、专栏600余次,发送安全短信、微信3万余条,发放安全宣传材料7万余份。进一步夯实了校园安全管理基础,为盘龙教育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认清“尽职免责”的真正意义
依法对校园安全事件中的相关责任主体“尽职免责”是合理的,对如何积极履责和有效防范事故风险具有引导示范意义。如果相关责任主体已经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但事故发生后仍不能免责,现实中可能会形成两方面消极影响:一方面相关主体履职尽责的积极性降低,因为无论是否按照法律规定从事校园安全工作,事故后都要被追责,客观上造成严格依法履行相关职责的作用及效果减弱;另一方面可能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导向,因为是否履职尽责与责任追究无关,容易使人们迷信于事故本身的随机性,而对法律的作用和权威性形成挑战。
如何尽职。首先要明确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履职,逐一落实,只有遵守每一项规程、每一条法规,做好每一个标准、每一个步骤,并留存履职记录,才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免去何责。要落实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履行职责,学法、懂法、明晰责权,以“责”约行,规范约束履行职责的过程性。同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也受到法律法规保护。因此,“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在法律和道德层面都具有重要的引导示范意义。无论追责还是免责,都是依法敦促相关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尽职只是底线,其目的并非为了免责,而是能够更好地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让人欣喜的是,目前的《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中,已对学校是否担责的情形进行了划分,明确了在一些情形下学校行为无过错的,依法不承担责任;2022年12月1日即将实施的《〈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也明确了:“学校安全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师生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学校安全工作应当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深圳“2·8”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公布,报告中明确指出施工、监理、分包均履行了安全职责,各单位无人被追责。这些都让我们看到了在相关法律法规上的进步,相信未来法律规定和法律执行会在“尽职免责”方面形成更加明确的标准和判例,从而为相关主体依法履职尽责提供依据和保障。
联系人: 方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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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