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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2-664898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10 11:23
名 称: 盘龙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盘龙区人大第十七届第一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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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盘龙区人大第十七届第一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2-10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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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永安代表:

您提出关于《关于更换环卫工人反光背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现将我局开展的更换环卫工人反光背心的有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背锥形警示桶工作”的问题。环卫工人在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定点作业过程中,为确保安全,要求在作业点前适当位置摆放锥桶。由于环卫作业存在流动性,环卫工人为了锥桶携带方便,自己采取将锥桶绑上绳索,便于携带,需要时,随时取放。

为环卫工人统一设计更换警示作用更强、质量好、防老化、防冻裂的反光背心或是帽子的建议。前期,已为环卫工人配备闪光警示灯。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督促环卫公司为环卫工人采购配备重量较轻、便于携带的伸缩安全锥桶、闪光背心、肩灯、工作帽等物资。工服材质采用:60%棉+40%聚酯纤维+高反光条,从北京环卫集团环卫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每套单价201元。其次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利用交通事故案进行学习,重点向环卫工人讲清防护用品的重要性,按照要求穿着反光安全工作服上岗,实施错时清扫保洁,尽量避开机动车视线盲区。增加机械清扫力度,减少人工普扫面积。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管理力度。一是督促环卫公司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有效保障一线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二是在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尽可能安排机械化作业,人工保洁主要集中在人行道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建议2022512日与杜永安代表进行了面商答复,杜永安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人:陈晓明

联系电话及传真:63352835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