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对盘龙区人大第十七届第一次会议第20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2-10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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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虔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盘龙辖区户外电子屏上插播国防公益宣传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现将我局开展的户外电子屏宣传工作的有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盘龙区宣传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统筹,相关宣传内容确定后,由市、区委宣传部下发通知,各部门按职责联系行业相关单位配合开展宣传工作。区城管局作为辖区户外广告管理单位,负责联系辖区LED电子显示屏设置单位配合开展宣传工作,本年度按宣传部门要求播放的宣传视频有“时代楷模、廉洁征兵有你有我、岗位学雷锋、国家安全教育日、平安昆明你我共享”等,相关宣传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播放其他内容,所要求播放的公益宣传内容需报市、区级宣传部门审核,提供宣传文字、图片、短视频等,审核通过后市、区委宣传部门将下发文件到市、区级相关部门,我局将按文件要求积极下发通知至企业,督促指导辖区监管的辖区LED电子屏运营商播放公益宣传。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此建议于2022年5月31日与柳虔林代表进行了面商答复,柳虔林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联 系 人:刘明渝
联系电话及传真:63102009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