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松华街道办事处关于对盘龙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59号建议的答复
李继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装盘龙区团结社区平地小组村内路灯的建议”已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代表建议内容
针对团结社区居委会平地小组地处山区,常住人口47户167人,居住分散,至今村内未安装路灯,群众生产生活不便,夜间出行安全得不到保障。为解决该小组村民夜间出行安全保障、让村民安居乐业;小组村内路灯安装首先解决当地群众夜间出行安全困难问题,为乡村振兴推进提供保障。该小组需要安装路灯45盏,小组无集体经济收入,无经济能力承担安装费用。
二、解决措施
(一)针对李继梅代表提出的建议,松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街道职能科室及时与区科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对接平地小组村内路灯安装事宜。经对接,区科信局、区农业农村局虽然主持实施太阳能路灯安装建设项目,但目前无路灯安装资金安排,暂时无力解决平地小组村内路灯安装费用问题。
(二)2022年6月16日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组织区级相关部门(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社区工作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街道三楼会议室开展专题研讨会议,参会单位并结合本单位职责现场进行了答复。村内路灯安装项目可以纳入民生小实事申报范围,争取民生小实事资金解决路灯安装费用。
(三)街道以建设项目包装、申报工作为依托,及时将村庄路灯亮化项目纳入街道项目库,同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感谢李继梅代表对松华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陈富辉
联系电话及传真:65892987
附件:面复情况表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松华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