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www.kmp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9151-202302-667480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13 16:06
名 称: 2022年昆明市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2022年昆明市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3 16:06
字号:[ ]

2022年昆明市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布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站(www.kmp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持续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新增编制“交通领域”“统计领域”“旅游领域”“新闻出版版权领域”“自然资源领域”区级目录,各街道也根据职能实际编制完成相应的乡级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增设“利企惠民”政策专栏,集中发布近年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利企惠民、助困纾困、稳岗就业等政策文件;继续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设“涉农补贴”“社会救助”“乡村振兴”“食品药品监管”等涉及民生领域重点信息公开栏目,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发布相关信息;积极转载国家、省重要稿件,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区政务新媒体整体联动、协同发声,做大做强正面宣传。2022年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98条,区级移动新媒体发布信息23233条。全年办理网民留言303件,平均办理时间2天。全年通过12345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中国政府网、政务微博等渠道受理群众来件约41768件,办结率、服务满意率均达99%以上。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完善申请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托“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督促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各街道按时做好收件、办理、答复工作。2022年全区依法依规办理公民及法人等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7件(其中:自然人提交165件,商业企业提交10件,其他情况2件),5件结转下年办理,依法答复172件,办结率100%。2022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其他1件,尚未审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完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及专栏布局要求集中发布。按“凡公开必签审”原则,建立公开发布信息内部审签制度,凡拟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各单位分管领导、保密责任人、信息制作人、信息发布人必须从保密、个人隐私、重要表述等方面层层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方得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适老化、无障碍浏览改造。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全年新建政策专栏1个,新增二级栏目3个,调整二级栏目3个,下线二级栏目2个,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发挥。强化日常检测,及时发现、处理政府门户网站、区级政务新媒体出现问题;坚持定期通报,切实引导和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标准和要求自查自纠、科学建设和规范运维,充分发挥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权威重要平台、载体作用。配合省、市完成昆明市民生服务平台12345热线非紧急民生事项的调度指挥中心体系建设工作;对除110、119、120等紧急热线外的其余热线进行整合归并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印发《昆明市盘龙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精准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专项目标纳入全区综合考评,且分值权重占比4%,通过适时调整考核项目、考核分值比重,引导各单位着力解决当前政务公开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组织开展全区政府系统单位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场次,巩固、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素质、业务水平。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5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49

行政强制

 10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63.65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5

10

0

0

0

2

17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4

4

0

0

0

1

6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7

1

0

0

0

0

3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7

0

0

0

0

0

7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3

0

0

0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1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1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60

10

0

0

0

2

17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1

1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质效还需提升;二是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水平还需提高。

2022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各文件起草单位政策解读意识,注重从公众视角优化解读方式;二是进一步从制度上、从源头上夯实各政务新媒体主办责任,继续加大督促、考核力度,坚决注销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