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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2-670120 主题分类: 盘龙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23 16:24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拓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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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拓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3-02-23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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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拓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能

一、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拓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大力发展以楼宇(总部)经济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拓充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区。

(三)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四)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婚姻登记工作,助力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推进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五)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七)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八)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依法建设和发展。

(九)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拓东街道办事处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组织人事、老干、宣传、精神文明、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内网、保密、国有资产管理、档案管理、96128”热线、“12345”热线、年鉴、机关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街道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的日常工作、街道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1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

(2)机关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落实。

(3)街道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信息公开、党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保密督查绩效管理、档案等工作。

(4)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推进政府服务热线资源整合,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要求,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办理区长热线投诉。

(5)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7)宣传好人事和各行各业涌现的先进典型,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8)组织社区和辖区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9)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街道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10)车辆、食堂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11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工作。

12联系辖区内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13推进街道协商民主建设,建立健全协商联动机制。参与区政协换届,按照分配的委员名额,做好区政协委员人选的推选工作联系辖区内政协委员

14负责辖区统一战线工作。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广泛团结凝聚新的社会阶层党外人士。

15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了解掌握青年思想动态,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组织青年团员学习,开展学习雷锋树新风等各项活动,教育青年争做四有新人,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激发青年热爱家乡、建设家乡、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了解青年思想动态,反映青年普遍诉求。

16团结和动员职工,负责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加强组织建设,参与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问题,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监督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17负责辖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团结、引导广大城市妇女贡献力量。加强街道妇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妇女组织建设,指导村(社区)妇联开展妇女工作加强与辖区内单位及其妇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培育以妇女为主体会员的基层群众组织,推进街道妇女工作的社会化。协助指和推进家庭教育,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

(18)负责本地区的民兵整组工作,负责本地区的民兵政治工作。负责本地区的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

(19)负责本地区的兵役登记组织征兵工作,组织应征公民参加体格检查,对应征公民进行政治考察根据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拟制战备执勤方案,做好备战备勤;负责民兵排()长的培养、选拔;组织民兵执勤,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战时组织动员并带领民兵参战支前及勤务;组织民兵抢险救灾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20)按权限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21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经济发展计划、城建和城市更新改造及省市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街道零星工程建设、土地收储、城市规划建设、工程采购招标、老旧居民小区微改造、“三供一业”、质量兴区、“诚信万里行”活动、“美丽县城”建设。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街道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推广街道规划建设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规划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2)负责开工现场放线、验线、定位,公共设施和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3)配合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就事关群众利益的社区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参与对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使用提出意见,参与设施的验收等工作。

4)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常检查,负责“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加强公用设施建设等工作。

(5)负责小城镇建设质量兴区、“诚信万里行”活动、“美丽县城”建设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更新及公益性、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协调推进辖区及公益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7)负责本地区的人民防空工作,组织实施除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组织协调并监督本辖区内地下空间的行政执法工作,定期清查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发现违法使用地下空间或者地下空间存在事故隐的,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8)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责管理、监督、考核社区党建、驻区单位党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负责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室工作;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起草本级党建工作计划、总结,撰写党建相关材料;负责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党建联席会议;负责民主生活会、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负责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平台、综合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使用、维护及汇报工作;负责基层治理深化改革、意识形态、“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等职责。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落实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履行四个服务基本职责,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权限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事项。

(3)负责社会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4)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党工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本级党建工作计划、总结,撰写党建相关材料,推广经验,总结教训。负责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党建联席会议,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任务,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抓好党务工作例会记录、文件管理、材料归档等工作,建立一套完整、系统、规范的党建工作档案。

(5)负责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联络员和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党员培训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培训,街道发展党员规划的落实;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6)负责民主生活会、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的谋划、组织和总结工作,指导下级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

(7)负责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综合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使用、维护及汇报工作;负责党员系统资料的录入、维护、更新等工作。

(8)负责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抓好党员队伍和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社区、非公党支部开展工作。

(9)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提出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意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10)协助基层治理工作。在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各部门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卫生、社会保障、文化、计生和治安等各项管理;组织社区成员进行便民服务,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志愿者队伍,办好社区服务业;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和两劳人员教育,开展职业培训,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开展五好文明创评活动;配合协助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完成有关任务。

(11)创新社区党建工作机制,做好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推动形成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对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兜底管理。负责加强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组织自身建

(12)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按照分配的名额,选举产生区党代表,向区委推荐提名市党代表人选。负责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批准代表名额,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书记候选人,对选出的委员予以备案,批准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13)对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或撒销作出决定,调动或指派下级党组织负责人。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

(1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发现、培养、推荐党员和群众中的优秀人才,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15)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6)创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完善商务楼宇党建工作站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村企联建、企企联建等以地域建立党组织以外的模式,实行党的组织在两新组织中的全覆盖,推动村、企业发展互推共赢。

(17)加强阵地建设,做到活动设施齐全,板面内容新颖,档案资料规范。完成下达的征订任务。收集、整理、综合、上报组工信息。

(18)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建设办公室

承担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民政、优抚、社会福利、城市低保、业委会筹建、殡葬改革、卫生健康(防艾)、残联、红十字会等职责,指导协调社区建设各项工作,配合完成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负责指导协调社区建设各项工作,拟定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规划;配合完成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处理本街道社会事务日常工作,组织并指导社区干部的培训和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2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3推进居民自治,引导居民积极参加社区公共事务和活动,动员居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对居民公约进行备案。

(4)依据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对特困户生活救助的调查核实。做好捐赠物的发放和使用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发放和使用情况。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低保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5)做好本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承办本街道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

(6)负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因病致贫家庭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审核,报上级民政部门审批。参与共同做好本地区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求助工作。

(7)贯彻落实《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条例》,按规定申报、清查居民生活最低保障工作

(8)负责指导业主委员会筹建工作,了解掌握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9)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动员做好除四害工作做好辖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慢性病防控、职业病防治工作、健康教育等卫生工作。严格控制各类疫病的发生和蔓延。做好计生统计业务台帐、定期收集、整理、归档计生工作的文书及图片资料,充分发挥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WIS)的作用,及时掌握计生动态信息,为党工委、办事处当好参谋和助手。指导、督促、检查社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社区计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计划生育协会相关工作。加大非法行医行为的宣传,杜绝出租户承租给非法行医者的行为。

(10)负责保障性住房补贴发放等相关工作

11)做好社区服务中心、区残联、区红十字会相关工作。

(12)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

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维护稳定、金钥匙社会治理工作、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1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在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及其他重要时期保障辖区公共安全。

2检查、推动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调辖区内其他单位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掌握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协调推动区内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

3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动员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促进相关社会组织在社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4)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公共部门周边治安整治等工作。

(5)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信访请求,办理信访事项,协调、督促检查信访案件、落实情况,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并提 工作建议。预防、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配合做好涉访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教育、疏导、劝返信访人。

(6)协助做好辖区扫黑除恶斗争、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7)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探索建立经常性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和高效灵敏的信息报告机制,健全防范控制网络,加强警示教育,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区、小组,及时掌握邪教活动的动态和特点,做好预防、教育和转化工作。协助、配合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动员和组织辖区社会力量防范邪教组织活动的滋生和蔓延,防范邪教。

(8)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加强对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的帮助、教育和监督。

9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城市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市容市貌、“数字拓东”数字化社会治理、物管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规划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气象现代化建设网格化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1)负责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

(3)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城区六乱整治、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和市政设施工程。协助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

(4)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创建文明示范街巷。

(5)组织动员辖区内社会单位、居民委员会、志愿者做好居民住宅区、街巷等区域内的小广告清除与市容保洁工作。在街巷和住宅小区等处选择适当地点组织设置公共信息栏,为发布信息者提供方便,并负责管理和保洁。

(6)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民委员会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履行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管理责任,进行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督促指导物业公司与有资质的垃圾收运单位签订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收集运输服务合同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完善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和转运站点布局,协助设置居民居住区的密闭式垃圾收集站,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布局、建设城乡接壤地区的密闭式垃圾收集站。

(7)依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8)做好本辖区内大气环境保护和相关治理工作。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等相关工作。

(9)做好本辖区范围内土壤环境保护和相关治理工作。配合好各级部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清本辖区内土壤污染状况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和未污染土壤保护

(10)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失业、养老保险,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社会保障,为辖区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1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等就业促进的政策和措施,承办相关保险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工作,负责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建设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按规定审核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借款人资格。

(2)开展以就业援助为重点的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就业援助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实施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对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承担上级人力社保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服务工作。

(3)建立健全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进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配合做好欠薪突发事件的现场稳控矛盾化解等工作。

(4)负责盘龙区辖区内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组织等单位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盘龙区辖区内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的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经办管理负责社会保障卡卡务管理负责辖区医疗救助经办管理负责配合区医疗保障局做好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咨询工作。

(5)做好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收集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协助开展本辖区各类人才流动和开发服务工作,了解、掌握培训需求,组织推荐社区领导人才和实用人才参加培训;协助完成人才智力引进和留学回国专家服务工作,以项目开发的形式短期聘用部分农业高科技人才下乡服务。配合做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努力实现辖区法定人员社会保险全覆盖,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6)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以及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政策业务咨询、解释、信息查询工作,提高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城乡居民对政策业务的知晓率和利用率。

(7)统筹管理辖区内的用工需求和就业状况等信息,做好再就业培训工作。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审核工作,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核和发放工作。

8办理审核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停保、信息变更、关系转接、补缴等手续。

(9)开展辖区内有关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解工作,配合做好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开展行风效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10)认真做好爱民固边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及时足额通过银行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做好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落实好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措施情况;全力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确保无赴省、赴京上访情况发生;做好优抚、安置、资金的发放和监管。

11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1)支持和协调辖区内的社区科普活动。组织辖区内的社区开展科普活动,并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的要求动员和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普及科学技术推广实用技术,助力创新驱动,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教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抓好辖区中小学校九年制义务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科普、文化、体育等宣传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大、中、小型文体活动。

3利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4)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大力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广泛吸引居民群众参与,提高人们的思想文化素质,抵制封建迷信,赌博等不良社会风气。

(5)搞好文化阵地建设,抓好文艺团队的发展;充分发挥文化活动室、书屋等设施的惠民作用。

(6)统筹辖区内的全民健身工作,统筹利用经费、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资源,健全全民健身的工作协调机制和公共治理体制,参与建立辖区内的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支持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为辖区内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

(7)承办文化旅游、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8)紧紧围绕街道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9)协助文化主管部门加强辖区旅游市场、演艺市场等文化市场管理。

(10)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为民服务中心

负责面向群众的管理、审批、服务等工作、营商环境,并作为党群活动平台

1负责政务服务。受理当事人提交的政务服务事项,并在受理当日移交事项至相关部门;将相关部门办结完毕的服务证照等在服务承诺时限内发放给当事人。

2负责咨询服务。为办事群众、前来视察、督察、指导的领导或客人提供咨询和导办服务;为老、弱、病残、孕等服务对象提供帮助办理服务。

3负责有关政务、居务、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居民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其他适宜办理的其他服务。

4负责做好办理事项的登记、统计、上报和资料保存工作。

5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日常管理,保证服务大厅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

6负责完善为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制度创新并组织实施。

7受理社区为民服务中心转办事项,负责指导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考核。

8负责为民服务中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沟通。

9建立党群活动中心,作为党建活动平台、教育培训平台、形象展示平台、资源整合平台和服务群众平台,为地区各类党组织开展活动提高场地支持。

(十)综合执法队

(1)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辖区内执法工作,开展辖区内违章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

(2)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辖区内执法工作

(3)统筹辖区内相关领域执法工作,与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卫生监督、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综合执法。

(4)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突发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协助做好稳控工作。

(5)行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赋予的其他职责。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协税护税、向上争取资金楼宇经济、招商引资、服务企业能力、负责中小企业服务工作;节能减排(企业)、投资促进、企业管理、传销、非法集资、充电桩布点建设、商会、菜市场粮食工作;负责指导企业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负责宣传有关申报项目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奖励措施工作;

(1)负责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协调投资合作者在合法权益保护、中介服务、投诉、调解等方面工作。

(2)负责招商洽谈、企业引进、企业注册登记、税收征管、企业服务、政策咨询等服务;做好企业正常运转前与运转后的协调与跟踪服务。依法对辖区企业的建设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3)负责指导、辖区内企业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负责宣传有关申报科技项目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奖励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经济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

(5)负责落实中央、省、市、区经济稳增长相关措施的落实工作;承办辖区内经济运行的分析调研、区域企业服务等服务工作

(6)负责充电桩布点建设、商会、菜市场粮食。

(7)服务辖区企业的改革、改制、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工作;大力开展对外开放型经济工作,做好省、市外资金及科学技术的引进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区下达的任务指标。

8)做好基层商会组织建设发挥商会组织作用。

(9)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农林水与应急处置服务中心(加挂扶贫开发办公室)

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职责。应急管理负责农业、林业、水务管理(滇池管理)、脱贫攻坚、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内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一起做好各类森林火灾、防汛旱灾、抗震救灾地质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救援工作。

(1)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看护工作。

2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负责安全生产宣传、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安全标志设置、应急预案制定实施、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改正或者排除,并向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

(3)按照政策法规要求主动做好本区域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协同、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建立完善本区域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配合农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准确掌握辖区各种农业资源。

6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水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依法治水。监督辖内的水资源管理(含地表水、地下水),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协助政府搞好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水利工作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做好本辖区范围内水源保护工作。对辖区河湖开展定期巡查,发现并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存在的问题,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河(湖)长报告。负责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街道河长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9建立动物防疫责任制度,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的动物防疫知识宣传、动物饲养情况调查、动物疫病监测、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和扑灭等工作,组织本辖区内的动物饲养者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10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管理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区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指导其他基层组和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获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信息后区政府报告。组织群众转移疏散,指挥和安排公民、单位开展自救互救,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做好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引导工作,向区政府报告事件情况。

11负责辖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协助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12)按上级要求完成脱贫攻坚和挂包帮 转走访工作任务。

(13)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财政所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2)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对街道办事处的收支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做好会计工作,及时向区财政局及街道办事处报送会计报表和有关财务资料。

(3)负责街道办事处年度部门预决算编制工作。

(4)对街道办事处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对违反国家政策及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

(5)负责管理和监督办事处预算资金,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各项资金。

(6)负责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及往来款票据的领购、使用、缴销工作,建立健全票据台帐。

(7)负责指导社区(中心)代账工作。

(8)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9)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做好业务指导、资金审批及沟通工作。

(10)做好会计档案及其他资料的管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十四)统计站

1服从区统计局的统一领导和管理,服从所在街道的领导和管理;

2负责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和区统计局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

3按照区政府和区统计局的要求,参与实施所安排的重大调查和普查;

4严格执行和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在本地区的实施;

5负责对各专业月度、季度、年度报表的安排、收集、数据审核、录入、汇总等工作;

6负责对辖区内各行业的经济、社会统计指标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供和管理本辖区的基本统计资料;

7组织和协调街道各部门及驻辖区内各单位的统计工作;

8指导辖区内调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搜集、整理提供街道的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和社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街道提供统计咨询、建议。

   (十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

   1)负责做好区域内违反城市管理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2)依据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

   (十六)司法所

开展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街道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听证、依法行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1)负责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开展两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

2负责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3)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4)协助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开展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负责人

            杨智

    四、办公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昆明市拓东路5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 13:00-17:00

     联系方式:0871-6319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