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4700000
附件1-1
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截止2022年12月末,单位在职实有29人,均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监督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
二、负责管理辖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工作;
三、承办市生态环境局、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和盘龙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按照全国生态环境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一)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制定实施《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22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细化排查检查内容和工作步骤,以危险废物单位、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管等方式对盘龙区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切实帮助辖区企业进一步发现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开展盘龙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和3月份油烟专项整治月活动,对油烟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排查餐饮业130余家,立案查处7家,处罚金额18000元。
(二)紧紧围绕水源保护这一重点,分类施策,强化水源保护环境执法监管。开展水源区专项整治活动,多部门联动开展水源一级保护区餐饮行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联动松华坝管理局开展水源保护一级区餐饮行业整治8次,督促问题整改。核查环保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遥感卫星执法反馈疑似问题图斑10个,发现问题对象4个,目前督促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2个。建立健全了河道巡查、水源区巡查检查机制,细化工作方案,采取领导带队,科室包干巡查的机制,加强水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挂牌督办销号整改。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解决群众环境诉求。制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重复信访投诉件领导包案帮扶化解工作机制》,建立重大信访案件矛盾化解清单,将省、市重点督办件,积案,重复投诉5件及以上的信访问题列入清单,加强分析研判。开展包案化解,切实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全年共受理涉及污水、废气、噪声、渣土等各类环保投诉4116件,信访回复率100%,与2021年相比下降40%。
2022年共计出动776车次1769人次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辖区企业现场检查1004家次,下达现场整改通知书企业203家次。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数73件,应收缴罚款632.3390万元,入库500.8220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6.9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3.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社保缴费支出增加,部队转业2人,导致本年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6.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6.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6.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3.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社保缴费支出增加,部队转业2人,导致本年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76.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7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社保缴费支出增加,部队转业2人,导致本年收入增加。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万元。
1.“210卫生健康支出(类)-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干部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干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208社会保障缴费(类)-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59.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4.“208社会保障缴费(类)-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7.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干部职业年金计实支出。
5.“210卫生健康支出(类)-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其他医疗支出。
6.“211节能环保支出(类)-21102环境监测与监察-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住房补贴支出。
7.“211节能环保支出(类)- 21111污染减排(款)- 2111102 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支出497.17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领域部门工作运转的基本支出,反映环境执法监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8.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 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 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3.0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反映住房公积金经费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预算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2023年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预算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预算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无项目预算支出,所有项目合并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本级)统一进行管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3.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用于日常运行维护支出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资产总额0.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国有资产全部纳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进行管理。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4700111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