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www.kmp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9151-202303-67319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3-02 10:51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3-03-02 10:51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2800000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属正科级。经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分局的通知》(昆编〔2020〕23号),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垂直管理,作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派出部门,并将原盘龙区环境保护局人员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转隶到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监督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

二、拟定全区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统一监督管理全区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等污染防治工作;

四、负责对环境有影响评价制度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七、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

八、负责管理辖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九、承办市生态环境局、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本级)

2.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和盘龙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盘龙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按照全国生态环境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精细化管理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抓好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整改,扎实开展2月环境隐患专项排查、3月油烟专项整治、4月营商环境专项帮扶、5月水源区专项整治、6月生态环境宣传、7月重点区域整治等系列活动,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辖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1.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辖区4个行政村(涉农社区)成功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村,42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全部成功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村,5个涉农街道成功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乡镇。2021年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编制完成《盘龙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2021-2030年)》。

2.对标对表,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了《2023年盘龙区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盘龙区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已发出空气质量黄色预警7次、橙色预警1次,协调、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全年优良天数353天,轻度污染2天,优良率 99.45%,综合污染指数2.71。与2021年同期相比,优良率上升0.84%,综合污染指数下降0.46。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2022年盘龙区12个水质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其中松华坝达П类,金汁河王大桥达Ш类,纳入省考、国考的断面水质优良率均达100%。积极包装项目,争取到市级饮用水源地松华坝水库一、二级保护区水环境保护整治工程资金1.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48亿元,已自筹2343万元,目前中央水专项资金已到位5600万元)。

(3)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建立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制度及污染地块用地准入机制,加强污染地块、疑似污染地块监督管理,严格管控土壤环境风险,积极协调推进重点污染地块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做好农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未发生因农用地土壤污染而造成农产品污染事件。

(4)做好危废监管工作,尤其是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医废监管。组织6家危废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盘龙区涉危企业规范化暨环境安全管理交流会,不断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疫情防控,严格酒店、医院日常检查。

3.聚焦问题,继续抓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向盘龙区交办投诉问题31批次168件,已累计办结162件,正在整改6件(马家营建设项目、白沙润园道路施工)。已完成区级验收162件,其中152件已申请市级验收,剩余10件待区政府办审签完成后申请市级验收,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33件。

涉及盘龙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方案措施清单部分)有25项,其中12项问题的牵头责任单位已报完成整改,剩余13项达到时序进度。需2023年底完成市级验收9件,已全部完成区级验收,其中1件已通过市级验收并公示。

4.讲优化、提服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制定《盘龙区全面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推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盘龙区关于进一步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推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定期走访企业,送服务上门,“一线问题一线解决”,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好行政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深厚社会氛围。

(1)整合资源,利用新媒体及社会媒体拓展宣传面。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滚动播放“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生物多样性保护、低碳节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等公益广告及生态环境保护标语、口号,提高市民群众对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2)结合“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面向机关、家庭、企业、学校、社区等不同群体,举办“绿意舒展,生态盘龙”中小学生绘画作品征集活动,增强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通过举办“六五环境日”主题活动,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社会生活,号召全区各行业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大环保格局。

(3)积极推进低碳社区和无废校园、无废街道创建。在联盟街道长青社区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通过优化运行、加强管理,促进社区节能增效、节材降耗、节水、节地、治污减排。

6.压实固投任务责任。

制定了《加快推进2023年环保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固投专班,实行日调度制度,紧盯盘龙区项目投资计划,与各相关单位主动对接,全力做好固投工作。2022年1-11月共入库项目16个(含2个工业项目),完成环保固投19092万元,12月集中完成对西南林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校、中科院植物研究所、云南省农业科学研究院等16个单位固投对接协调工作。截止目前全年共计入库项目32个,入库金额预计47553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9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91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90.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28.62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24.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2年度预算编制时,未要求将非财政拨款资金纳入预算编制,编制2023年预算时要求纳入非财政拨款资金,故我单位预算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90.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90.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0.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6.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度我单位缩减人员经费预算导致我单位整体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19.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9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3.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1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单位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17.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项目有结转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11节能环保支出(类)1,032.26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领域部门工作运转的基本支出,反映环境保护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以及我单位各项项目工作开展。

2.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24.6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反映住房公积金经费等支出。

3.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2.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5、“210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0.7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医保、公务员医疗补助、重特病缴纳,反应行政单位医保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预算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2023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预算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预算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3万元,较上年减少0.72万元,下降9.9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53万元,较上年减少0.72万元,下降9.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3万元,较上年减少0.72万元,下降9.9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经费

2023年,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项目的实施:

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云南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盘龙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

二是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意见》《2017年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盘龙区全面推行滇池流域“河道三包”责任制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区河(渠)、水库管理保护工作,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结合全区河(渠)、水库保护管理实际,特制定《盘龙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四是根据《滇池保护条例》《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及盘龙区入滇河道“158”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盘龙区入滇河道联动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五是加强盘龙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确保完成2023年度市级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

六是制定《盘龙区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七是群众对年度环境执法工作认可度高,满意度超过85%。

2023年,通过在大气、水、土壤等各方面的专项执法行动,不仅锻炼了盘龙分局执法力量,而且使盘龙分局执法工作质量更上一个台阶,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基本需要。

(二)监测站标准化运行经费

2023年,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

一是根据《2019年昆明市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区辖区内的主要入滇河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湖库、坝塘等地表水监测点按月进行水质监测;

二是对辖区内降雨及大气质量按月进行监测;

三是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总量减排监测及对重点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

四是进行"城考"监测任务。通过环境质量监测保障辖区内水、气、声环境质量的稳定。如发现监测结果异常,及时报告环境管理部门,并及时开展核查。对确实存在问题的,提出应对措施,进行有效治理,保障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五是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督性监测中,如发现企业外排污染物严重超标,及时上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实现达标排放,避免出现环境污染事故;

六是开展年终进行绩效评估,及时纠偏和调整工作,项目完成时再次开展绩效评估,为来年该工作的继续实施提供经验借鉴和数据的支持,进一步提高来年该工作实施的综合效益;七是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及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环境风险及内部工作岗位风险的管理工作;

八是绩效监控方式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

九是完成酸雨监测、地表水水质监测、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重点排污企业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十是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满意度超过85%。

2023年,通过对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治理,不仅提高了盘龙分局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环境监管能力,而且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可度、满意度。

(三) 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经费

2023年,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的实施:

一是完成低碳社区创建、“六.五”环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等系列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二是完成新闻宣传、环保布袋印刷、《中国环境报》的征订工作;

三是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基础资料汇编、前期宣传动员、工作培训等相关工作。

2023年,通过开展低碳社区、生物多样性等活动,以及其他宣传工作,不仅使盘龙分局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更加出色,而且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的相关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资产总额16,198.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963.39万元,固定资产1,634.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090.82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509.4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2.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2.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2800111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