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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3-67498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3-03 11:54
名 称: 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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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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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龙区人民政府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盘龙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附表

一、 2022年盘龙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

二、 2022年盘龙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

三、 2022年盘龙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四、 2022年盘龙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五、 2022年盘龙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六、 2022年盘龙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七、 2023年盘龙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 2023年盘龙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 2023年盘龙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 2023年盘龙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 2023年盘龙区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十二、 2022年盘龙区政府债券限额的余额情况表

昆明市盘龙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2月15日在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昆明市盘龙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 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和经济下行巨大压力,区政府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批准的预算,坚持难中求进、干中求进、变中求进、稳中求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实现财政总体平稳运行。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1,676万元,按财政部统一口径,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以下简称“同口径”)下降23.77%,自然口径下降31.93%。其中,收入质量有效提升,税收收入占比达84.21%,上升3.12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235万元,完成预算的93.45%,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02%。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及房地产下行,收入减收导致支出来源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6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4,41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5,203万元,调入资金21,45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223万元,收入总计613,9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235万元,上解支出62,30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99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4万元,年终结余35,844万元,支出总计613,975万元。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52.6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298万元,完成预算的98.29%,同比增长123.4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17万元,转移支付收入5,72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93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4,800万元,收入方总计86,1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298万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414万元,年终结余1,468万元,支出方总计86,180万元。收支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7.7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37万元,完成预算的89.87%,同比增长440.2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14万元,转移支付收入72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13万元,收入方总计2,5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37万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510万元,年终结余207万元,支出方总计2,554万元。收支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一由市级编列,执行情况由市政府向市人大一并说明。

5. 其他报告事项

一是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1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3,238万元,加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发行额74,800万元,减去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额2,992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990万元,其他一般债务还本2万元),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45,04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54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37,500万元。专项债券投向领域为:110,700万元投向保障性住房,包括棚户区改造40,700万元,保障租赁住房及配套商业设施项目70,000万元;22,000万元投向医院基础设施扩建;4,800万元投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尚未下达我区2022年全年政府债务限额,待市财政局明确后,将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是区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3,400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使用预备费4,556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等方面,结余8,844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是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补充情况。2022年动用上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223万元,主要用于弥补短收带来的支出缺口。年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余2,604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已在2023年初预算全部动用。

四是预算调整情况。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了昆明市盘龙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具体情况详见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表六,均为快报数。待市财政局批复我区2022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 坚持统筹兼顾,持续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一是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机制,全年完成全口径增值税留抵退税16.8亿元,惠及约3000户企业;减轻企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负担5.63亿元,有效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可持续性;全年累计拨付贴息资金721万元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撬动创业担保贷款发放9,346.8万元。把减税降费与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推动创新创业等有机结合,有效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主体。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投入947万元用于稳增长政策支出,积极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减免全区经营性国有房屋租金2,242万元,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是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开展辖区银行普惠金融政策发布会及银政企信贷交流活动,达成意向融资约4亿元,强化普惠金融业务的全方位基层网格服务。四是贯彻落实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政策,全年完成直达资金支出5.8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不断强化直达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抓好制度落实,提高数据质量,落实好常态化直达机制,确保资金快速直达,直接惠企利民。

2. 坚持着眼长远,持续激发产业发展动能

一是统筹助企纾困资金3,729万元,用于为企业纾困解难、减负蓄能。二是统筹节能减排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86万元,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三是统筹科技创新资金2,772万元,精准助推数字经济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四是统筹文产资金1,233万元,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是统筹稳商贸促消费资金1,849万元,提升市场活力,支持商贸企业消费复苏。六是统筹楼宇奖补资金459万元,助力楼宇(总部)经济及现代服务业相互赋能。

3. 坚持稳中求进,持续增强基本民生福祉

2022年盘龙区民生领域支出392,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86%。民生投入力度不断加大,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一是投入教育支出116,031万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果,不断深化教育改革,稳妥推进学校“公参民”改革工作。二是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252万元,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全面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年统筹安排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财政补助资金23,563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534万元、就业补助资金3,368万元,累计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1,17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补助资金1,080万元,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为“幸福盘龙”建设增加民生温度。三是投入卫生健康支出51,989万元,全年累计安排“双提升工程”项目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资金7,253万元,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加紧实施,新疾控中心搬迁运营。上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3,939万元,投入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4,131万元,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公共卫生服务不断优化。四是投入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587万元,重点支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景区门票减免等工作。

4. 坚持扩大投资,着力提升城乡发展品质

一是投入城乡社区支出59,045万元,重点用于精细化城市管理,强化环卫一体化清扫保洁,纵深开展绿美盘龙建设,提升城乡品质。二是投入农林水支出25,055万元,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投入交通运输支出1,406万元,重点支持公路养护、交通安全治理等工作。三是投入节能环保支出13,156万元,重点支持防洪排涝及雨污分流提升改造;投入住房保障支出23,655万元,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

5. 坚持未雨绸缪,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压减“三公”经费预算及部门公用经费,用于支持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用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群众的“好日子”。二是积极争取申报发行政府专项债券,争取专项债券资金7.48亿元支持松华坝生态修复、北部山水新区租赁型居住产品及配套商业设施项目,同时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PPP项目日常监测运行,充分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及设备更新贷款政策。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减轻区级财力负担。年度内争取上级资金13.8亿元,较2021年增加3.97亿元,保民生、促就业,稳经济大盘,有效缓解区级财政支出压力。四是继续加大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清理及安排使用力度,逐步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全年统筹使用资金46,569万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 坚持真抓实干,促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财政质量年”行动以及市委、市政府“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牢固树立勇创一流的“首位意识”,当好财政管理排头兵,抓实主要经济指标、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深化债务风险防范、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搞好营商环境建设,始终秉持“赶考”精神、鼓足“闯关”勇气,做到横向比较提位次、纵向比较促提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坚持零基预算,优先保障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全面推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预算科学精准编制和规范高效执行。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质增效。三是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的顺利上线,促进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及程序化。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群众一张卡、全程监督一张网”的“四个一”目标。2022年统筹保障4.1亿元用于兑付47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惠及8.49万人。四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整治财经秩序。开展税费清理规范、加强基层“三保”保障等8个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将涉农、粮食、社会救助等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监督检查年度重点事项,建立健全查出问题整改督办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五是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555项,节约1,285万元,节约率4.97%;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工作,全年完成建设项目评审57项,审减金额928万元,审减率10.51%。六是持续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管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开展2021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国库集中支付银行代理业务综合考评工作;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升国有资产使用绩效。七是落实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预算资金全过程动态监控,稳步实现统一的预算指标核算管理。

7. 坚持防控结合,切实筑牢风险防范屏障

一是出台区级落实“三保”责任及财政运行风险防范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基层“三保”舆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年度“三保”落实率及保障率均达100%。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管控。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统筹做好财政收支和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机制,树牢“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审批决策,严禁违法违规举借债务,有效控制债务增长,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各位代表,回顾2022年,区级财政运行基本保持平稳,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监督指导和各位代表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区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不强,产业类项目支撑不足,投资消费信心不足,房地产市场低迷,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不确定性因素和困难超出预期。二是现有财力难以匹配日益增长的“三保”支出压力及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大项目资金需求,财政收支平衡压力空前。三是预算支出刚性约束还有待加强,财政系统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有效应对,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开拓思路、加强管理等措施,积极稳妥地逐步解决。

二、 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盘龙区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当好排头兵三年行动”,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宏观调控效能,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高质量打造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的“幸福盘龙”、开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而不懈奋斗。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5,000万元,较2022年快报数增长22.7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091万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5,000万元,预计上级补助收入139,08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4万元,调入资金50,2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844万元,收入方总计622,7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091万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7,600万元),上解支出85,30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96万元,支出方总计622,790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78万元,较2022年快报数增长85.0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046万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7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7,7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68万元,收入方总计68,046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57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2,000万元,上年结余支出1,468万元,支出方总计68,046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41万元,比2022年快报数下降18.93%,减收原因为区属国有企业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较2022年下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48万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4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6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7万元,收入方总计1,608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660万元,上年结余支出207万元,调出资金260万元,支出方总计1,608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统一编列。

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具体情况,详见表七、表八、表九、表十、表十一。

(五)其他报告事项

一是预备费安排情况。安排预备费13,128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是“三保”预算安排情况。按照国家标准,安排“三保”预算支出28.11亿元,其中:保民生预算支出8.89亿元,保工资预算支出17.72亿元,保运转预算支出1.5亿元。

三是预算(草案)审查批准前的支出安排事项。按照《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人代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三、 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高质量推进“幸福盘龙”和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建设的深化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十分重要。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指导下,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为加快推进盘龙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进一步高举旗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一是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财政领域充分彰显,着力把党领导财政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财政治理效能,切实履行好党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将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各项工作的“纲”和“魂”,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财政资源统筹分配、财政政策贯彻落实的具体实践,确保预算安排体现区委、区政府战略意图。三是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预算安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民生财政导向,确保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健全民生领域投入保障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二)进一步落实政策,优化财源建设力度

一是继续落实完善好税费支持政策,减税降费要加力提效,更加注重提升政策效能,着力纾解企业困难,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有效扩大内需,不断增强经济企稳复苏的内在动力。二是调整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区部门联动效能,扛牢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抓好税源服务工作,稳住核心存量税源的同时,积极争取增量税源。三是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大数据,加强财政与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合作联动,提升税收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能力,优化税收征管机制,全面提升征管效率。四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依法依规足额上缴。

(三)进一步因地制宜,助推产业发展速度

一是持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支持实体经济、鼓励平台经济、繁荣夜间经济等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扩大投资、促进消费,充分发挥政策撬动作用,提振市场信心。二是灵活运用财税政策,以服务发展为契机,关注、支持招商引资,进一步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全区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三是抢抓国家和省、市扩大投资的机遇,高质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政府专项债券、中央、省预算内资金申报力度,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对我区重点产业的扶持,为产业集聚和稳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进一步精细预算,提高财政支出精度

一是持续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着力建设教育强区,稳步推进医防融合体系、区域性医共体建设,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疫情防控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工作。二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解决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三是紧紧围绕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要求,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形势,清理整合各类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和成熟度对项目进行排序,优先保障成熟度高的刚性重点支出项目,实现项目支出能效双提升。四是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节约更多的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减少因财力不足而违规举债的风险,充分发挥政府规范举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五)进一步横纵联动,强化资金筹集广度

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面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的规定,推进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实行“一个盘子”管理,精打细算,加强增量和存量资源统筹,切实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二是积极精准谋划项目,结合盘龙发展现状,对标当前专项债券资金重点支持的领域和行业,强化辖区项目单位专项债券申报发行政策培训,加强前瞻性规划,全力谋划一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大项目。三是进一步扎实推进项目融资工作,提前谋划区级项目,强化国企平台打造,及时了解和掌握金融信贷政策导向,争取储备项目能够第一时间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国家信贷政策。四是强化行业多部门联动,增强横纵对接力度,提高事权与财权匹配度,全力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多措并举缓解区级财政支出压力。

(六)进一步规范机制,细化财政管理深度

一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将财政监督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主动接受人大法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坚决抵制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强化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二是继续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切实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秉承“打破基数、统筹使用、硬化约束、注重绩效”的原则,进一步提升“三保”预算编制、支出分类管理、直达资金管理、项目库建设等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将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推向纵深。四是配合加快推进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预算业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健全现代化预算管理制度。

(七)进一步严守底线,构筑风险防控维度

一是坚决守住“三保”底线。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财政运行分析研判,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有序推进全区“三保”保障工作,始终将“三保”风险控制在低风险水平。二是全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更深层次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规模控制、政府性债务化解、风险评估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树立“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牢牢守住违规举债风险底线。三是强化国资管理责任意识,不断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合理配置资产,压实分级管理主体责任,加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过程监管力度,强化内部控制和约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进一步树牢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树牢法治思维、纪律意识,推动依法理财,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落实《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的决议和审查意见,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人大监督发现的问题。做好与代表委员日常沟通交流,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各位代表,2023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财政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精准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当好排头兵三年行动”方案,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意见建议,坚定信心、苦干实干,奋力完成全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以实际行动全力谱写“幸福盘龙”新篇章,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盘龙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按《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时,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预算平衡。

6. 预备费是指按《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

7. 直达资金是指政府拨款直接到达地方的资金,资金下达“提速”,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新增财政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第一时间全部下达市县,避免资金层层审批、下达耗时,有利于迅速发挥资金效益、迅速惠企利民。

8. 专项债券全称是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9.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指我国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更大力度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扩大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放宽小微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条件,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比例由60%提高至100%,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盘龙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附表

监督索引号530103004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