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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3-68011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3-20 15:18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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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2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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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全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金监督科、综合事务管理科。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力度。综合运用医保监管方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开展季度巡查不少于4次、专项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实现发现问题线索监督检查全覆盖、两定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

2.进一步推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在落实做好第一至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五省联合采购及11省联合采购药品工作基础上,做好新批次药品和医疗机械集中采购落地工作。跟进落实国家、省、市药品管理集中采购新政策,加强与各定点医院沟通,收集反馈意见建议,确保集采政策全面落实、落地,确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3.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改革。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23年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全面纳入DRG付费方式管理,认真开展数据运行分析工作,及时提醒医疗机构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深入开展打包付费工作。按照省市有关开展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打包付费的工作要求,结合盘龙区实际做好打包付费工作。

4.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行风建设、筑牢纪律红线、落实“一岗双责”,动态完成系统各科室、各部门廉政风险梳理研判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医保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严格工作执行、提高工作效能、完善督办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加大与监督服务对象沟通联络,凝聚内外工作合力,建立内外无障碍沟通机制,防范和整治工作推诿扯皮现象,切实抓好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0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3.3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6.9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1.云南省智慧医保平台启用,减少信息升级维护专项资金项目;

2.人员调出导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3.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03.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3.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6.9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

1.云南省智慧医保平台启用,减少信息升级维护专项资金项目;

2.人员调出导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3.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4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调出导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9.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云南省智慧医保平台启用,减少信息升级维护专项资金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2.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重特病医疗统筹支出。

2101501行政运行81.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办公经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10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95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方服务及医保稽核工作专项资金,基金安全评估工作资金及公共交通专项经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9.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盘龙区实行乡财县管,按照区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乡(镇)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管理,故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无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为6次,共计接待6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基金安全评估工作经费预算项目

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完善政策制度,规范经办服务,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基金安全程度;稳步推进我区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制度,优化评估指标,细化评分标准和规则,改进评估方式,规范评估流程的工作目标。

(二)第三方服务及医保稽核工作专项资金预算项目

提升监管效能,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盘龙区医保基金监管,更加专业的保障基金的安全。开展宣传活动,宣传解读政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调出导致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的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1.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5万元,固定资产6.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76400100111

盘龙区医疗保障局(本级)预算公开表20240115034809120

附件4.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第三方服务及医保稽核工作专项资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