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汇总)
附件3.部门预算公开样表(汇总)20240108052217264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1600000
附件1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监督管理辖区范围内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全区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区促进城乡就业工作,拟订全区促进城乡就业的计划及实施意见;认真贯彻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负责对辖区内社会劳动力资源进行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负责企业招用工备案工作,为企业做好用工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负责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全区城乡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指导和服务;统筹管理城乡富余劳动力,对城乡富余劳动力开展培训、就业和输出服务;对外地来昆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4.负责全区创业促进就业工作,负责创业宣传及各类创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创业创新平台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的申报、审核、办理工作;负责推荐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工作;履行盘龙区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的职责;承担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日常工作。
5.负责就业培训工作和失业保险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负责做好失业保险的核定、管理、稽核和发放工作;负责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负责现有失业职工档案保管、转移、查阅等服务工作。
6.负责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国家、省、市养老、失业、工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核定、支付、管理制度和措施;对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实施管理及监督;负责辖区范围内养老保险参统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含区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评定工作。
7.负责制定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制定全区事业单位人员补充计划;负责管理和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解聘辞退、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职称改革等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技术工人等级晋升的有关工作。
8.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工资政策,负责审批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调整;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
9.负责劳动人事关系调整工作;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监督、指导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和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劳动监察和农民工服务工作。
10.负责指导街道及社区(村委会)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11.负责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工资总额备案工作;负责对企业执行上级部门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查处区属国有企业违规发放工资、滥发工资外收入等行为;对全区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实施监督;指导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12.负责上级交办的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力资源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配合做好企业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
13.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调研、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建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信访科、政策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加挂盘龙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牌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养老和工伤管理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网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科、盘龙区农民工服务管理办公室。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辖盘龙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4.盘龙区社会保险局;
5.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6.盘龙区人才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政治建设,党建引领业务双向发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充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建引领,紧扣人社事业发展核心指标、重点工作,综合考虑盘龙人社实际情况,找准结合点,建立完善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制度机制,着力优化抓党建促业务考核办法,切实以科学的考核指标、严密的考核流程和刚性的结果运用,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动力,推动党建与业务双向融入、一体推进。释放“党建领航 幸福人社”品牌示范效应,努力构建人社事业发展新格局。
2.强化政策落地,惠民惠企政策应享尽享。继续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打通堵点难点,实行社保费缓缴、稳岗返还、就业补助等打包办理。扩大宣传服务矩阵,打好政策宣传“组合拳”,提高政策知晓率,下足助企纾困“及时雨”。继续打通各业务经办系统数据壁垒、信息链路,规范统一经办流程、操作规程、窗口服务,确保政策快兑现、好兑现。以“助企纾困·双百行动”、“局厅长走流程”为契机,走进企业、走向群众,让政策“礼包”释放出最大效益。
3.强化创业创新,推动就业创业提质增效。坚持稳就业促就业,精准落实中央、省、市、区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稳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细化“转、调、稳、培、创”五项措施,推动更多求职人员到省外和稳定性更强、技术含量更高的岗位上就业。聚焦灵活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重点就业群体,分类施策精准服务。深入推进“技能云南”行动,进一步发挥培训学校、实训基地、工作室等作用,整合师资力量,加强资金统筹管理使用,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和创新型的劳动者队伍。优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因地制宜打造更多优质劳务品牌,通过“五个一批”途径,高质量做好“一对一”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厚植“双创”沃土,建立完善创业培训(实训)、创业孵化、创业指导、创业竞赛、创业服务“五位一体”工作机制,让创业创新活力奔涌。
4.强化人才引留,集聚盘龙发展新力量。紧扣省市人才工作相关指示精神,紧紧围绕188项人才重点任务,认真抓好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引才、聚才、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为实现全区“十四五”规划建设目标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持。
5.强化社会保障,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常态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深化总结前期做法,延伸扩大到“三大险种”服务的各方面、全过程,带动社会保险扩面增效、社会保障卡应发尽发、经办数字化转型、“适老化”服务、队伍建设等取得更大成效。继续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持续抓好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及时足额兑现社会保险待遇,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
6.强化依法行政,促进劳动关系增和谐。以“维权益、促和谐、迎盛会”为目标,继续围绕“稳定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提升“两网化”管理水平,注重预防、加强排查,全面压降劳资纠纷发案数量;创新建立“协调、整治、维权、信访”衔接机制,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7.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人社铁军显担当。持续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强化应变思维、工作落实、革命精神、底线意识,以盘龙人社铁军形象扛起责任担当。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是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昆明市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8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工勤人员编制16人,事业编制78人。在职实有125人,其中: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968.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907.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4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5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8.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34,510.25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基本工资支出增加;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907.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907.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907.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58.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58.1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9.4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8.1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万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34,448.85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基本工资支出增加;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968.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907.01万元,上级补助支出61.4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05.04万元;项目支出33,101.97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5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58.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56.54万元,项目支出301.62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4,510.25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基本工资支出增加;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22万元;
2080101 行政运行1,891.61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本级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等支出;
208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共交通经费项目支出;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808.10万元,主要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水源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资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经费”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4995.1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离退休工会活动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3.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2.00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2080507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7,518.69万元,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缺口补助;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24.76万元;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14.5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就业创业资金的各项支出;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9.03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
20826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4,730.67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财政对松华坝水源区城乡居民保险缴费补贴;
2083001 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4.00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全区低保特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91.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33.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94.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伤保险、重特病医疗统筹;
2210201 住房公积金209.15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无区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无区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无区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无区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46万元,较上年减少1.92万元,下降16.8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60人次。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96万元,较上年减少1.92万元,下降19.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6万元,较上年减少1.92万元,下降19.4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92万元,下降19.43%。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事业单位公开定向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项经费
绩效目标:为保障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正常开展,完成政府交办的补充工作人员计划,补充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缺口,逐步提高我区人才队伍人员素质,同时规范经费的使用,努力发挥财政资经的最大效益。2023年公开招聘200人,预计需要71.20万元。
2.昆明市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重点项目两个,分别为全区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289.08万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182万元,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82号)文件精神,属就业补助资金范畴,主要用于发放全区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就业与再就业专项工作。
绩效指标 | 评(扣)分标准 | 指标内容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
产出指标 | 空 | 空 | 空 | |||||
数量指标 | 空 | 空 | 空 | |||||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 | = | 根据符合政策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人数完成 | 人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以下不得分 | 根据符合政策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人数完成 | ||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 | = | 完成目标任务 | 人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完成目标任务 | ||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 | = | 完成目标任务 | 人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完成目标任务 | ||
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数量 | = | 根据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报人数完成 | 人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数量根据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报人数完成 | ||
质量指标 | 空 | 空 | 空 | |||||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 | >= | 90 | %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大于90% | ||
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比例 | >= | 80 | %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比例大于80% | ||
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 | >= | 95 | %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大于95% | ||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 | >= | 95 | %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 | ||
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 | >= | 95 | %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大于95% | ||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 | >= | 98 | %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大于98% | ||
时效指标 | 空 | 空 | 空 | |||||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100% | ||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 >= | 90 | %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90%以上 | ||
成本指标 | 空 | 空 | 空 | |||||
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 | = | 1330元/人(技能培训)、1200元/人(创业培训) | 元/人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1330元/人(技能培训)、1200元/人(创业培训) | ||
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 | = | 用人单位:单位应缴部分;灵活就业:实缴额的50% | 元/人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用人单位:单位应缴部分;灵活就业:实缴额的50% | ||
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 | = | 1670 | 元/人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1670元/人 | ||
效益指标 | 空 | 空 | 空 | |||||
经济效益指标 | 空 | 空 | 空 |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 | 完成目标任务 | 人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完成目标任务 | ||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5 | %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小于5% | ||
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 = | 保持稳定 | %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稳定 | ||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 | 完成目标任务 | 人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完成目标任务 | ||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 = | 完成目标任务 | 人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完成目标任务 | ||
社会效益指标 | 空 | 空 | 空 | |||||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 | >= | 95 | %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大于95% | ||
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 | <= | 2 | 例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 | 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小于2例 | ||
满意度指标 | 空 | 空 | 空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空 | 空 | 空 | |||||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 | >= | 85 | % | 定量指标 | 100%完成得满分,完成80%得一半分,完成80%空 |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大于85% | ||
3.下划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专项资金
绩效目标:保证30000余名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随养老金一起每月足额发放。
4.区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弥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支差异,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发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6.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8.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1.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14.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按人员定额编制,本年度人员较上年度增加,住房公积金、文明奖等预算口径增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1,411.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3.43万元,固定资产77.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30万元,流动资产减少20.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16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