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盘龙区2023年政府采购及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实施与应用培训班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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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文件要求,为组织开展好盘龙区会计培训服务,提升全区财务会计工作能力,盘龙区财政局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盘龙区政府采购及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与应用培训班,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询价。
现将购买服务事项进行公示,承接标准为:一是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是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或其它组织;三是具有提供优良教育咨询服务、培训的能力,能够开具正规培训发票。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培训机构于2023年4月11日16:00前将询价方案及区财政局采购科(昆明市五华区珠玑街75号盘龙区财政局504室)及区财政局会计监督科(昆明市五华区珠玑街75号盘龙区财政局307室),我局将从报名的培训机构中选取开展培训服务的机构。
(联系电话 采购科:63130177 会计监督科:63100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