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昆明超超美容有限公司盘龙同德医疗美容诊所备案审核公示 盘卫医公〔2023〕40号
发布时间:2023-04-20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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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 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申请备案的昆明超超美容有限公司盘龙同德医疗美容诊所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 申请单位:昆明超超美容有限公司
2. 名称:昆明超超美容有限公司盘龙同德医疗美容诊所
3. 类别:医疗美容诊所
4. 地址:盘龙区同德广场A6地块24层24-9号商铺
5. 床位(牙椅):0(0)张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梁征超(陈代梅)
7. 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该医疗机构备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20日-4月26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受理部门: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63165061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电话:63180940
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