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昆明市盘龙区关于提信心稳增长的若干 政策措施》内容解读
《昆明市盘龙区关于提信心稳增长的若干
政策措施》内容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过去一年,面对充满挑战和不确定性的内外部环境,盘龙区积极进取,攻坚克难,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平稳有序、稳中有进。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确保全区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责任重大、意义重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根据《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云政发〔2023〕2号)、《关于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昆政办〔2023〕2号),紧扣“现代服务业示范区、生命科技创新区”发展定位,聚焦“幸福盘龙”建设,争当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2023年3月8日盘龙区印发《昆明市盘龙区关于提信心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盘政发〔2023〕2 号),及时释放稳增长积极信号,加快恢复经济发展活力,提振发展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为便于各市场主体和个体更好地了解和享受到文件中具体政策措施带来的实惠,近日,盘龙区发展改革局汇同各相关部门,对《昆明市盘龙区关于提信心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盘政发〔2023〕2 号)要点进行梳理归纳,形成了《盘龙区关于提信心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内容解读》,现予以公布。
二、政策主要特点
今年稳增长政策的制定,是盘龙区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帮助企业提振信心、加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从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全面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持续做强楼宇(总部)经济等方面出实招,体现了盘龙区全力拼经济、促发展的鲜明态度。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工作重点。
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服务,推行开办企业“零成本、一窗办”,实施“一照多址”“集群注册”,并给予奖励。推行市场化招商,鼓励“以房招商、以商招商”。加快培育“四上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多措施促进市场主体多起来、强起来。
二是将恢复和扩大消费放在优先位置。
大力鼓励促消费,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在增强对商业活动管理服务的弹性实施包容监管、促进跨界融合推动文体旅游消费、营造环境繁荣夜间消费等方面综合发力,努力恢复消费信心,增强市场活力。
三是将科技创新作为经济发展源头活水。
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奖补力度,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鼓励加大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资金投入,支持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全区经济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升级。
四是持续擦亮楼宇(总部)经济特色品牌。
秉持“盘龙优势在三产,出路在楼宇”的理念,健全完善加快楼宇(总部)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奖补扶持力度,持续推动“以楼聚产、以楼兴产”。支持引进国际国内一线品牌首店,支持发展品牌连锁企业,并给予奖励。
五是将产业转型升级作为发展驱动主引擎。
在产业方面固底板、扬优势,加快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商贸服务业强区优势,支持商贸服务业、汽车服务业发展壮大,发挥带动、引领、示范作用。着力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巩固提升工业、建筑业等传统产业,争当产业发展排头兵。同时,突出加强就业、人才等基础保障。
三、政策主要内容
今年提信心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包括7个方面17条措施。
(一)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细胞”,需全力扩量提质,研究出台3条措施。
一是推动市场主体倍增。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服务,有效降低企业开办门槛,鼓励支持集群注册。
二是开展市场化招商。鼓励“以房招商、以商招商”,以招商成果为依据对招商中介机构给予奖励。
三是鼓励市场主体升规纳统。加快培育“四上”企业,对本年度升规上限纳统的重点行业市场主体,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
(二)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
将扩大内需作为稳经济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振消费,研究出台3条措施。
一是增强商业活动管理服务弹性。简化各类临时促销活动和市场的审核备案手续,实施“分区”管理,适度放开门面(商铺)临时外摆商品销售。
二是推动文体旅游消费。强化文旅+融合发展,支持举办文体旅主题活动,奖励文旅消费示范街区创建、传统景区改造升级、精品旅游路线策划等。
三是繁荣夜间消费。鼓励举办夜间促消费活动,定向发放夜间消费券,奖励创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推出夜间文旅消费项目,命名一批夜间消费打卡地等。
(三)全面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进一步增强创新驱动力,围绕体现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研究出台2条措施。
一是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奖补力度。贯彻落实《盘龙区加快科技创新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大力度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业创新平台打造等。
二是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梯度分类培育,根据考评情况给予奖励。
(四)持续做强楼宇(总部)经济
围绕区情实际,持续做强做精楼宇(总部)经济,研究出台2条措施。
一是支持楼宇总部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市级加快楼宇总部经济发展政策,出台区级配套措施,对达到条件的楼宇新入驻企业、存量老旧楼宇升级改造等给予相应奖励补助。
二是鼓励发展首店经济、连锁经济。支持引进国际国内一线品牌首店(旗舰店),支持发展品牌连锁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五)大力推动服务贸易提质增效
充分发挥商贸服务业强区优势,支持商贸服务企业发展壮大,更好地促消费扩内需,研究出台2条措施。
一是做大做强商贸服务业。对销售额、营业额增量和贡献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二是发展汽车服务业。对新入驻盘龙区的新能源汽车总部企业、汽车4S店给予奖励。规范二手车交易,鼓励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奖励支持举办车展等促消费活动。
(六)着力巩固提升传统产业
抓住传统产业基础带动作用,不断转型升级,夯实发展支撑,研究出台3条措施。
一是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土地供应起价,促进土地有效供给。鼓励开发企业自持运营商业商务用房。推行“以购代建”加大商品房库存去化力度。帮助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扎实做好烂尾楼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处置。
二是鼓励工业扩产升级。奖励高增长和高贡献工业企业,对纳入统计的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类投资项目给予奖励。
三是支持建筑业提质增量。根据产值规模、增速与贡献,对资质升级和新落户盘龙的建筑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建筑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七)着力强化要素服务保障
强化要素保障,特别是就业和人力资源保障,研究出台2条措施。
一是提升就业保障服务。落实减负稳岗政策,继续兑现省内外高校毕业生相关补贴。开展“就业在盘龙”系列专场活动。采取购买、新建、改建和改造等多种方式,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二是加强人才培引和服务。对各类高层次人才给予资金补贴,鼓励高层次人才到产业领域和基层一线开展服务。对贡献较大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便利服务。
《昆明市盘龙区关于提信心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咨询服务电话一览表
政策措施牵头单位 | 咨询电话 | |
1 | 区发展改革局 | 发展规划科:0871-63330294 |
2 |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0871-63146175 |
3 |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办公室 0871-65611983 |
4 | 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 科技创新科:0871-63165738 工业经济发展科:0871-63165878 无线电管理科:0871-63120973 |
5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产业科:0871-63175963 |
6 | 市公安局盘龙分局 | 0871-63387906 |
7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区社保局企业统筹科:0871-63127306 区就业局办公室:0871-65615646 区就业局市场就业科(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0871-65618642 区就业局失业保险征缴科(稳岗返还政策) :0871-65615786 区就业局城乡统筹科(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 :0871-63178492 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871-65629523 区人才服务中心:0871-65614615 |
8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企业服务科:0871—66208439,66208440 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0871-66208426 |
9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0871-63146175 |
10 | 区城市管理局 | 0871-63126879 |
11 | 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 0871-63104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