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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5-700023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5-23 15:40
名 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37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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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37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3-05-2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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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37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3年 月 日

反馈(投诉)问题

云南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50-37

整改目标

开展全区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治,环境风险管控到位。

整改措施

(一)组织开展盘龙区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及时发现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根据《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云办发〔202122号)第37项指出:全省有60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部分点位风险管控不到位;《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昆办发〔202110号)第25项明确整改目标:开展全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治,环境风险管控到位的要求,为坚决、全面、彻底完成昆明市涉及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任务,盘龙区制定并下发《关于盘龙区开展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至辖区内十二个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开展排查,截止20211215日,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收到辖区内十二个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报送的《盘龙区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统计表》,均反馈盘龙区辖区内无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责任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责任人:周波

联系人:李峰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601517619@qq.com。联系人员及电话:李峰0871-63175955

50-37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