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37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37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3年 月 日
反馈(投诉)问题 | 云南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50-37) |
整改目标 | 开展全区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治,环境风险管控到位。 |
整改措施 | (一)组织开展盘龙区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及时发现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根据《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云办发〔2021〕22号)第37项指出:全省有60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部分点位风险管控不到位;《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昆办发〔2021〕10号)第25项明确整改目标:开展全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治,环境风险管控到位的要求,为坚决、全面、彻底完成昆明市涉及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任务,盘龙区制定并下发《关于盘龙区开展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至辖区内十二个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开展排查,截止2021年12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收到辖区内十二个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报送的《盘龙区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统计表》,均反馈盘龙区辖区内无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责任人:周波 联系人:李峰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601517619@qq.com。联系人员及电话:李峰,0871-63175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