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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6-26 11:14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零售药店申请服务项目协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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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零售药店申请服务项目协议管理

发布时间:2023-06-2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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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零售药店申请服务项目协议管理指南

一、事项类型

零售药店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申报

二、办结时限

根据市医保文件规定,每季度办理1次

三、受理条件

盘龙辖区内取得相应证照,正式经营3个月以上的医疗机构可申报。

1.《药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连锁零售药店须提交总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须提交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有限责任公司若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还须提供该证正副本复印件;

4.零售药店地理位置缩略图;

5.铺面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职工名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

7.药师资格证、执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经营的药品、保健食品、消毒用品、医疗器械及中药品种及价格电子清单。

9.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10.诚信承诺书。

11、申报资料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备注:医疗机构提交的各种证照复印件,必须在复印件空白处手签“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经办人签名、经办时间,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办理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盘龙区医疗保险管理局(400办公室)

办理电话:63167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