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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6-709256 主题分类: 服务清单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6-26 16:43
名 称: 盘龙区2023年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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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2023年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6-26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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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2023年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指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


为继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昆明市2023年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 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强化民生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教育医疗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文化和体育事业,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奋力开启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新征程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服务。开展群众文化品牌创建活动。推进数字智慧图书馆服务和昆明公共文化云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智慧化水平。积极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抓好文物保护修缮,推动博物馆业发展。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保障机制,全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比例不低于85%。新增省一级示范幼儿园1所,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9% 97% 98%以上,改善学前教育结构,力争学前公费学位占比达50%以上,深入实施十百千名师培育工程和银龄讲学计划,引进名师8人。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和加强居民健康管理服务,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区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模块的医疗机构达65%的目标。提升社区老年群体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新建或改建老年幸福食堂不少于5个,开展优质的社区老年助餐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1.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全力构建盘龙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服务,加强公共文化建设方面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年内计划开展36场戏曲进社区、进校园活动。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2312 31

2.抓好文物保护修缮。开展不少于2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持续推动博物馆业发展,组织开展流动博物馆”1场次,区博物馆引入和自办展览不少于1个。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举办2023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六批市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 202312 31

(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3.加大名师、名长引进力度。认真做好2023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申报,深入实施十百千名师工程和银龄讲学计划,依托名师工作室,发挥主持人和学员的辐射作用,通过以一带十、以十带百、以百促千的链状效应网,带动更多的年轻教师专业化发展。以评促建,继续开展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壮大优秀教师队伍。加大内培外引力度,确保年内引进名师8名。

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完成时限:202312 31

4.突出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深入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通过新建一批、扩容一批、回购一批、购买公费一批四个一批多渠道持续增加公办资源供给,对已建成的公办幼儿园,按照标准核定招生班级数和学位数,充分挖掘招生潜力。在规模不变、办园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扩容扩量,有效增加学前幼儿人数在公办园的占比。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根据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与相同等级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的差额为补助标准设立学前教育公费学位。确保年内新增公办幼儿6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2100个。

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完成时限:202312 31

5.加强教育保障服务。继续落实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随迁子女入学享有同城待遇,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同时,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转作风、提效能的要求,探索小学入学网络化服务,主城区在全市率先实现通过网络完成预登记、信息确认、材料审核等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完成时限:202312 31

6.不断提升高中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推进昆十中的集团化办学,通过昆十中对区内其他高中、初中学校的带动和引领,实现优质教育均衡化发展。深化与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等高校合作办学,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加大引入优质学校合作办学力度,加强引进学校的管理和服务,促进学校长远优质发展。谋划布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加强普通高中建设,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

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完成时限:202312 31

(三)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7.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分布。加快推进五大中心建设,配合推进市二院整体迁建项目,进一步均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根据盘龙区人民医院专科建设情况,积极开展省级、市级重点专科申报,通过专家工作站、专科联盟等形式,逐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社区卫生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创等达标,争取2023年新增达到省乙级标准1家。推进盘龙区人民医院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建设,夯实基层服务能力。加强传染病防控。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持续加强疾控体系能力建设。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202312 31

8.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完成全区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模块的医疗机构达65%的目标,做好各医疗机构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模块的开通服务工作,及时完成昆明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的清算复核工作,按时申请清算拨付。

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20231231

(四)构建养老服务体

8.提升社区老年群体助餐服务供给能力, 持续开展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在全区范围内推动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确保在老年人有需求的街道、社区建立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站点。为了更好地解决高龄、独居、空巢、困难老人等就餐难问题,新建或改建老年幸福食堂不少于5个,开展优质的社区老年助餐服务。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312 31

9.构建公共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争取上级建设资金建设1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积极协调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个建设目标任务,建立本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逐步丰富发展服务项目。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312 31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部门要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统筹研究提高文化开放与包容、人才教育、医疗福祉、养老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思路和举措,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36月、 9月、 12 10日前,将本单位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发展改革局。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完成时限: 20236月、 9月、 12 10

(二)细化责任落实

实施细则涉及的区级各责任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明确职责任务,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细化工作举措,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实施细则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并根据《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 年)的通知》(盘办发〔202219号)要求, 责任单位于20236月、 9月、 12 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发展改革局。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36月、 9月、 1210

(三)组织考核评价

按照市、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要求,区发展改革局将认真牵头组织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深入查找分析我区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总结经验,发现亮点,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提升优化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