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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7-710952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7-04 10:49
名 称: D2YN202104280006投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文号: 关键字:

D2YN202104280006投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3-07-04 10:49
字号:[ ]

公示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35  

反馈(投诉)问题

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马家营城中村改造项目无证建设,扬尘、噪音扰民,施工造成周边居民房屋受损。

整改目标

(一)避免或降低因项目施工导致的噪音扰民。

(二)避免或降低因项目施工导致的扬尘污染扰民。

(三)消除该项目未批先建、无证施工行为,使其合法合规施工。

整改措施

(一)针对马家营城改项目噪音扰民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对该项目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确认,并立案处罚。同时加大对该项目的夜查频次,督促项目施工方和建设方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针对项目施工导致的扬尘污染扰民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由区住建局对项目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并结合项目工期、施工特点、周边情况制定噪音及扬尘治理长效实施方案。

(三)针对项目未批先建行为,属于限期整改。由区住建局对项目进行检查取证,并及时将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城管等部门进行处理。

(四)针对项目违法施工行为,属于限期整改。由区城管局对区住建局移交的违法线索进行现场核实,根据核实情况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行政处罚。

(五)针对项目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问题,属于限期整改。由区自然资源局对云南俊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报的日照分析报告进行审查核实,并组织各相关单位配合区自然资源局与项目周边居民积极对话,回复居民对规划问题的疑问。在获得居民理解支持后,尽快进行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六)针对项目无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问题,属于限期整改。在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由区住建局对云南俊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审材料进行审查,按正常程序合法合规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七)针对群众反复投诉、关切较多的问题。由联盟街道办组织社区积极回应,让基本民生有保障,使周边居民能安心。同时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增加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和培训频次,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和解释工作,避免因信息沟通不及时而影响信访群众的参与程度。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一)针对因施工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进行立行立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于2021年4月6日对该项目施工单位云南久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盘环罚告〔2021〕30号),共罚没25000元,并要求项目严格执行《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禁止昼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避免噪声扰民;若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特殊工艺需要夜间连续施工的,必须有住房城乡建设或渣土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登记备案,并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周边居民公示公告,做好与周边住户的沟通、交流,化解潜在的矛盾。通过环保、城管、住建、街道办等单位协同配合,确保以上问题在时效内百分百解决,并能长效常态化保持、不再反弹。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针对马家营城改项目无证施工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区住建局于2021年4月10日下达了《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期)停工通知书》(2021-4-10-1第1号),并将相关违法线索移交城管部门进行处罚。区城管局经现场查验取证后,于2021年5月17日向云南俊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盘城管处罚决[2021]NO:0001844),共罚没502074.7元,云南俊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7月2日缴清罚款。马家营城中村改造项目A3地块一期、A4地块一期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已于2021年6月23日开始,于2021年7月1日完成。云南俊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7月2日取得马家营城中村改造项目A3地块一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昆明市202100100),于2021年7月2日取得马家营城中村改造项目A4地块一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昆明市202100101),于2021年7月28日取得马家营城中村改造项目A3地块一期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于2021年7月9日取得马家营城中村改造项目A4地块一期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联盟街道办已组织社区对周边小区进行情况说明,以期提高居民认知,化解纠纷矛盾,争取得到更多居民的理解和支持。目前该项目的主体建设已完成,对周边小区的影响已大幅度降低。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区住建局 徐国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601517619@qq.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张昆林0871-6317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