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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7-711566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7-06 11:19
名 称: 盘龙区水务局关于昆明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压河道案
文号: 关键字:

盘龙区水务局关于昆明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压河道案

发布时间:2023-07-0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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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昆明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1662*****4E

法定代表人: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水罚字〔2023〕5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违法事实: 2023年5月17日,我局在巡查东干渠时发现,位于盘龙区青云街道朝九晚五小区段河道存在被覆盖情况。经现场检查发现是由昆明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东干渠河道箱涵上加盖石挡墙用于土地回填平整导致,我局当场对其下发了《调查询问通知书》《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占压河道一事展开询问调查。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6月26日

处罚机关:盘龙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