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水务局关于云南联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损坏排水管网案
发布时间:2023-07-1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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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云南联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061*****4W
法定代表人: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水罚字〔2023〕6号
违法行为类型:《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违法事实: 2023年5月21日在接到排水公司反映情况称位于盘龙区青云街道景泰街的市政污水管网被损坏,经我局现场检查后发现是由云南联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施工行为进行了叫停,现场下发了《调查询问通知书》、《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违法行为人主体资料进行了确认。
该行为违反了《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损毁、盗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依据《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有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行为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依据:《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当事人已违反《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要求,依据《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7月6日
处罚机关:盘龙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