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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7-716657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7-24 15:52
名 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1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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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1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3-07-2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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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1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2年11月2日        

反馈(投诉)问题

云南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50-1

整改目标

对云南作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认识更加深刻,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意识更加自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更加牢固,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从最严格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两端发力,积极探索保护和发展协同共进新路。

整改措施

(一)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上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功能定位,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1次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新规定,及时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工作,久久为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治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不断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行动,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二)认真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1年,区委、区政府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检查反思在立场、品质、能力、意志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方面,查找差距、剖析根源、明确方向,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三)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毫不动摇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的绿色发展。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打造“动物王国、植物王国、世界花园”生态品牌和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为抓手,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四)把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对督察交办的168件群众投诉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强力整改,按照“属地主办、行业主管”原则,逐件明确区级牵头部门,一律做到公开协商、公示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组织复核,既紧盯问题全力全效抓好整改落实,更注重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相关问题,做到标本兼治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一)党委、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学习内容情况

1.提升工作自觉。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区委领导班子带头,充分利用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站位。2021年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以来,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共学习传达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精神17次。将生态环境建设相关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市委、区委全会明确的相关任务、市下达盘龙区的主要工作目标等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真督实察,下发督查文件10余份、进展通报20期,充分发挥督查考核实效,切实提高部门、街道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

2.毫不动摇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的绿色发展。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头等大事、“一把手”工程,摆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2022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水源区保护和治理、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淹积水整治、城市绿道和美丽河道建设、农村污水处理、林草资源保护等情况开展现场调研11。定期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研究决策、统筹调度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听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议题47严格要求全区各部门单位,党政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深刻反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逐条研究对策、逐一推动解决。

(二)区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情况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要求,有序筹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省委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机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1月4日下发《关于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省委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机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并于1月6日印发《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常委班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省委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机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

2021年11月以来,盘龙区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培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领导干部政治轮训、中青班培训必修课及自主研习材料的必学内容,开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轮训、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第四期及盘龙区2021年中青年干部培训,共计培训710余人次。

(三)绿色发展、减污降碳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攻方向,遵循“3234”发展思路,主动对接全省八大重点产业和世界一流“三张牌”,结合盘龙区实际,加快构建“3+1+3+N”的现代产业体系。聚焦现代服务业,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出台支持楼宇(总部)经济及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传统商贸持续巩固,科技服务、金融服务、汽车服务、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提档升级,生物科技、文化创意、大健康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楼宇(总部)经济不断壮大,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引领带动全区迈向高质量发展,2021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787.83亿元,增长6.4%,三次产业结构比为0.62:22.15:77.23。2022年上半年第三产业增加值428.63亿元,同比增长2.4%,三次产业结构比为0.3:22.3:77.4。

(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以来,盘龙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印发了《盘龙区迎接中央第二轮第三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盘办通〔2021〕12号)、《关于成立盘龙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盘办通〔2022〕61号)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方式,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盘龙区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盘龙区整改任务,督促各有关部门、街道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工作。

1.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件整改进展情况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向盘龙区交办投诉问题31批次168件,截止2022年10月13日,累计办结162件,办结率96.4%,限期整改中6件,具体为:青云街道白沙润园周边工地扰民问题1件次(2022年底到期);马家营城中村改造项目导致周边房屋破损问题5件次(2023年底到期)。

2.验收情况

截至10月13日,已完成区级验收158件,其中152件已申请市级验收,剩余6件待申请市级验收。未开展区级验收4件,已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区级验收。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26件。

3.日常督察情况

2021年6月以来,盘龙区环督办严格落实日常督察工作制度,对重点关注件、易存在反弹件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先后共检查89件,检查发现的27个问题均已下发督办通知。

同时,盘龙区环督办积极主动上门帮扶指导相关问题整改,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相关工作培训会,增强相关单位业务能力。对整改中出现的实际困难,第一时间进行研判,采取多种方式积极解决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郑宇韬

联系人:郑宇韬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601517619@qq.com。联系人员及电话:郑宇韬0871-6317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