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滇池流域海河(东白沙河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滇池流域海河(东白沙河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审批<滇池流域海河(东白沙河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的请示》(盘水请〔2023〕4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修复生态缓冲带,提升植被覆盖率,形成滨岸带稳定的生态群落,为鸟类、鱼类提供栖息地,有效削减主要污染物COD91.98t/a、NH3-N4.11t/a、TP11.38t/a,有效提升东白沙河水库水质,促进滇池流域海河水质改善。
二、项目名称
滇池流域海河(东白沙河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三、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
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
(二)项目建设内容
1.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
于东白沙河水库周边实施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分别种植垂柳、黑弹朴、黄杨、云南黄馨等;实施生态驳岸修复;于水位变幅区实施水生植物改造工程,分别种植芦苇、香蒲、水葱、苦草、睡莲、红线草、篦齿眼子菜、马来眼子菜等。
2.缓冲带湿地强化工程
结合现有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布局和区域面源污染影响情况,于海河片区和凤凰河片区建设缓冲带湿地强化工程,新建2套生态湿地处理系统。
四、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估算5045.4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保障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五、项目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为项目责任单位,对资金筹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负责。
六、其他
(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严格实行法人责任制、监理责任制、招投标制等,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
(三)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完善项目招投标手续,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阳光交易。
(四)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得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五)拟对项目信息作较大变更的,应按照《昆明市盘龙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项目代码:2304-530103-04-01-540949)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招标方案审批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滇池流域海河(东白沙河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 √ | √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 √ | √ | ||||
审批意见及说明: 该项目所涉及的建筑工程、监理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其他项下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