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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08-734022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8-28 15:50
名 称: 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D53010020230821375投诉问题 办理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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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D53010020230821375投诉问题 办理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3-08-2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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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3825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D53010020230821375

投诉人反映:盘龙江边翡翠湾小区附近,盘龙江边有群众吹拉弹唱,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核实情况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盘龙江边翡翠湾小区附近,盘龙江边有群众吹拉弹唱,存在噪音扰民现象”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发现盘龙江边有两支流动乐队,使用琴弦、笛子等乐器进行演奏,未发现该队伍使用扩音器、喇叭等设备。由于两支乐队都不是辖区居民,且流动性较强,存在管理困难,在演奏时发出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办理情况

针对盘龙江边有两支流动乐队,使用乐器进行演奏,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

1.成立党员劝导队定时巡查。每天以社区党员志愿者为组员的党员劝导队,在噪音扰民高发时段开展巡查巡视,发现存在音量超标的群体,及时开展一对一解释和劝导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主动配合降低音量消除影响。

2.发放告知书告知主体责任。逐个向组织者发放《噪声管控主体责任告知书》,明确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和夜间的音量标准,告知如何加强噪声管控和噪声扰民的法律责任,切实使各点位活动组织者知晓管控责任,严格依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规定加强音量管控。

3.录制宣讲稿开展现场宣讲。梳理统计盘龙江边噪音扰民警情,结合实际拟写《噪音扰民宣讲稿》,按照循环播放的方式在盘龙江边开展现场法律宣讲,切实将噪音扰民违法成本告知每一名群众,进一步督促控制音量,避免音量过大导致违法行为发生。

4.组织领导干部登门回访解隔阂。针对报警、投诉较频繁的周边居民,我们落实领导干部登门回访制度,逐一向周边居民讲清公安机关针对噪音扰民所做的努力,讲清开展噪音扰民执法活动存在的现实困难,力争赢得周边居民的认同和理解,较为有效地防止了周边群众重复报警的情况发生

公示说明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601517619@qq.com。联系人电话:1539838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