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D53010020230822398投诉问题 办理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6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53010020230822398 投诉人反映:盘龙区金辰街道云南印象碧桂湾小区三号门对面的沣誉餐厅农家院,该农家院使用大功率音响播放音乐招揽顾客,噪音严重扰民,饲养的鸡鸭等家禽叫声扰民,投诉人要求查实是否为违规建筑、是否具有相关餐饮证件、是否具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核实情况 | 1.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农家院使用大功率音响播放音乐招揽顾客,噪音严重扰民”问题属实。 2023年8月19日17时左右,该农家乐进行宣传时有歌舞表演,音乐声音较大。当时派出所接到投诉后现场进行了制止,该农家乐停止了播放。 2.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饲养的鸡鸭等家禽叫声扰民”问题属实。 该农家乐在园内果树中间圈养鸡禽约100只余只,家禽叫声扰民。 3. 投诉人要求查实是否为违规建筑、是否具有相关餐饮证件、是否具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问题。 (1)经核实,昆明北市区客运有限公司于2004年通过官渡区国投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地块。目前用于经营农家乐房屋,在取得该地块时已存在。在用于经营时,对原房屋进行粉刷补漏,未新建、扩建,不属于违规建筑。 (2)经区市场监管局查询,“沣誉餐厅农家院”实际经营主体名称为“盘龙区沣誉餐厅农家院”,经营场所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青龙山社区居委会青龙山18号”,登记地址与经营地址一致,已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齐全。 (3)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餐饮行业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生态环境部门对餐饮业不再实行行政审批。 |
办理情况 | 1.“违规饲养的鸡鸭等家禽叫声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 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其违规饲养家禽的行为,责令其限期处理,逾期未处理的予以没收并罚款。 2.“厨房内废气排风管道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问题。 整改措施:餐饮业经营者排放油烟、废气的,应当按规范设置集气罩、排风管道和排风机,并采取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等措施,达到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禁未通过专用烟道、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油烟,严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油烟。责令其15天内加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需达标后排查放。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601517619@qq.com。联系人电话:0871-63384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