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纪委监委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度)
盘龙区纪委监委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
自 评 报 告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盘龙区纪委监委整体支出
![]()
部门名称:盘龙区纪委监委
![]()
评价机构:区纪委监委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2023年4月
目 录
一、 摘要
二、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二)部门职能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四)部门管理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固定资产情况
三、 绩效目标
四、 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二)评价目的
(三)评价依据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五、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二)具体绩效分析
六、 主要经验做法
七、 存在的问题
八、 改进措施及建议
盘龙区纪委监委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
自 评 报 告
一、 摘要
根据《预算法》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盘财绩〔2023〕14号)工作要求,为有效提高本单位整体支出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我单位于2023年3月20日—4月21日对2022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自我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如下:
二、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盘龙区纪委监委2022年末,人员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101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人员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员8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80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人。
机构设置情况属于涉密信息,按照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二)部门职能
1、 区纪委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党委、纪委及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负责全区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区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和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协助区委组织、协调、指导区属各街道、部门和单位开展反腐败斗争;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区委组织部对区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承办区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2、 区监委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监察委员会和省、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负责全区监察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区监察委员会对相关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承办上级监察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支持下,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和发展。回顾一年来的奋斗历程,主要有以下体会和认识:一是必须始终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必须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带头加强思想淬炼,把坚定政治方向体现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把增强政治自觉体现在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把准政治监督的方向、找准政治监督切入点、提升政治监督精准度,以坚决有力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必须始终保持“两个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党的二十大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始终秉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意志,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树牢“全周期管理”理念,坚持“惩、治、防”有机统一,在推进不敢腐时,注重挖掘不能腐和不想腐的功能,从典型案例中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漏洞,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在推进不能腐时,注重吸收不敢腐和不想腐的有效做法,提升制度建设和监督的针对性;在推进不想腐时,注重发挥不敢腐的威慑和不能腐的约束作用,用好案例通报、案例汇编、警示教育专题片等,做实各级各类的干部警示教育,彰显综合效应。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树立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的鲜明导向。坚守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让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有感”,才能赢得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部门预算管理建设情况
我单位完善建立了《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内部工作规程》、《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预算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 (试行)》、《昆明市盘龙区纪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昆明市盘龙区纪委机关合同管理制度》、《昆明市盘龙区纪委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 经费收入
区纪委监委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8996337.29元。其中:上年结余27043.30元;本年收入28969293.99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8943973.99元,占总收入99.91%。区属单位横向转拨往来款收入25320.00元,占总收入0.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基本支出21344038.72元,占财政拨款收入73.74%,分别为:
(1)行政运行15732161.72元;
(2)事业运行258910.00元;
(3)行政单位离退休361200.00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75050.00元;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6218.00元;
(6)行政单位医疗988992.00元;
(7)事业单位医疗29726.00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539108.00元;
(9)住房公积金1752673.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599935.27元,占财政拨款收入26.26%,分别为: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21886.37元;
(2)大案要案查处2953051.40元;
(3)派驻派出机构50000.00元;
(4)巡察工作支出574997.50元。
区属单位横向转拨往来款收入25320.00元,分别为:
(1)区委组织部拨退休干部春节重阳节慰问费13680.00元;
(2)区委组织部拨退休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补贴及工作经费11640.00元。
2、 经费支出
2022年度我单位总支出为28800237.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8762917.56元,占总支出的99.87%。区属单位横向转拨往来款支出37320.00元,占总收入0.1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21162982.29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3.58%,分别为:
(1)行政运行15744205.02元;
(2)事业运行258910.00元;
(3)行政单位离退休361200.00元;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5900.96元;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6217.00元;
(6)行政单位医疗907444.34元;
(7)事业单位医疗29726.00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529458.52元;
(9)住房公积金173992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599935.27元,占财政拨款收入26.42%。分别为: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021886.37元,包含:
谈话室提升改造经费支出681140.50元;
盘龙公安分局留置看护大队保障经费支出2380428.00元;
信检审工作经费支出162155.70元;
党风政风纠风监督工作经费支出47998.30元;
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5150.45元;
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支出143600.00元;
业务装备经费支出391413.42元;
专题警示教育片拍摄制作经费支出200000.00元。
(2)大案要案查处经费支出2953051.40元;
(3)派驻派出机构经费支出50000.00元;
(4)巡察工作经费支出574997.50元;
区属单位横向转拨往来款支出37320.00元,分别为:
(1)退休干部临时生活补助结余支出10500.00元;
(2)区直机关拨四星党支部创建经费结余支出4500.00元;
(3)区委组织部拨退休干部春节重阳节慰问费支出13680.00元;
(4)区委组织部退休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补贴及工作经费支出8640.00元。
3、 经费结余
年末资金结余合计196099.73元,其中:
1、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结余89149.59元;
2、 行政单位医疗结余81547.66元;
3、 公务员医疗补助9649.48元;
4、 住房公积金结余12753.00元;
5、 退休支部工作经费结余3000.0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盘龙区纪委监委2022年度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办公复印纸16583.72元。
(七)“三公”经费情况
区纪委监委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额为178000.00元,决算数额为132845.15元,预决算差异率33.99%,相比上年增加3973.1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2845.15元, 主要原因分析: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作风,外出办案用车减少,相关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八)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龙区纪委监委资产总额2819.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26.92万元,固定资产492.04万元,无形资产0.1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1.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4.01万元。
三、 绩效目标
目标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守责任担当,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障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目标2:聚集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得保护群众权益。
目标3: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持续强化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将我区加快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四、 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全面加强经费管理,使财政资金的使用趋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财政资金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通过绩效评价所反馈的信息,更好的为整体支出、项目支出 的开展提供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有助领导正确决策有关事项,有助机关更好的履行相关职能。我单位开展绩效自评主要按以下两个步骤进行:
1、 前期准备
成立盘龙区纪委监委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全面开展本单位支出绩效的评价工作。
组 长:张 杰(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陈祥喜(区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人)
组 员:李 雨(财务人员)
栗春林(财务人员)
2、 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召开绩效评价会议,确定绩效评价重点,选取适合的绩效评价方式,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评价标准和评分标准,对相关部室的绩效资料报送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搜集证据材料,并形成评价结论,得出绩效评分。3月20日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准备会,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4月21日前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4月26日前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考核工作,报送区人大财经委及区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二)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一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是上级部门或区委、区政府制定的政策和文件;三是预算管理制度、项目及财务管理办法;四是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五是部门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预算批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六是其他相关资料。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绩效自评的范围覆盖全部财政资金支出,即: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绩效自评的对象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
绩效自评一般以一个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评价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本次绩效自评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盘龙区纪委监察委全部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情况。
五、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经济性分析
区纪委监委2022年初财政预算拨款25533239.00元,调整预算拨款28943973.99元,实际支出28943973.99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追加了办案经费开支。
(二)效率性分析
1、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迎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区纪委常委会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党总支、各党支部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交流发言等形式,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中的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刻在心中、见诸行动。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十四五”规划、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真督实查、跟踪问效,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75个。严明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坚决反对和杜绝“七个有之”,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3件4人,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协助区委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80批2524人(次),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伤上岗”。
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效落实。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贯通。细化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依托“两个责任”监督管理智慧纪检监察系统下发党(工)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重点工作任务100余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常态化落实。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发送廉政抄告18份,通报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督促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对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 强化监督首责,增强监督全覆盖精准性实效性,加快释放监督治理效能
制度化抓牢“关键少数”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措施清单》,放大“一把手”监督的引领效应。制定《盘龙区“一把手”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办法》《盘龙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谈话工作实施办法》,建立86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开展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41人。严肃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5件5人,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立体化做实日常监督。在“1+2+3+X”单元制监督、“蹲点式”监督的基础上,深化运用“室组联动”“组地协作”监督联动协作机制。健全完善“发现问题—分析研判—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建章立制”的工作闭环机制,推动日常监督从浮在表面到下沉落地转变、从单打独斗向借势聚力转变。针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以监督检查工作专报、调研报告、督办单、工作提示函等形式,向问题涉及单位(部门)进行反馈,督促问题整改落实,补漏补齐短板漏洞。2022年印发监督检查专报4期,制发督办单、转办单、工作提示函131份。制定《盘龙区纪委区监委监督检查工作积分制管理办法》,对派出(驻)机构落实监督工作实施积分量化管理,激活监督效能。
常态化抓细派驻监督。成立全市首家派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贴身”监督的优势,强化对区属国有企业的有效监督。各派驻机构聚焦被监督单位职能职责,综合运用参加会议、实地调研、检查核查、提出意见、约谈提醒等方式,健全与派驻部门党组(党委)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工作协调机制,派驻机构负责同志与党组(党委)书记沟通实现常态化、机制化,督促派驻部门党组(党委)及时纠偏差、抓规范、促落实。2022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派驻部门党组(党委)“三重一大”会议228次,受理信访举报件66件;处置问题线索99件,同比增长59.7%;立案10件;处分16人,同比增长45.5%。
精细化拓展巡察监督。对5个街道、11个社区、19个区属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和营商环境、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192个,移交问题线索19件。首次对公立医院、公立学校开展巡察,以点带面推动系统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对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促跟进检查,下发巡察建议书7份。协助区委制定《关于加强区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9个巡察整改工作机制,细化7个类别65项责任清单,为巡察整改提供制度遵循。加强巡察信息服务中心建设,推广运用巡视巡察整改监督系统和工作数据库,提升信息化对巡察的支撑。
3、 完善“三不腐”一体推进实践途径,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凸显治理腐败综合效应
保持从严“惩”的强大震慑。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案件的查处力度。2022年,受理信访举报88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31件,立案102件,处分112人,留置13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6人,通过审查调查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追缴违纪违法款1800余万元。龙泉街道中坝片区城中村拆迁改造腐败系列案件的查办取得重要进展和重大成果,专案组先后对34人立案调查,留置24人,收缴、扣押涉案款3159万元,查封不动产129套,扣押车辆13辆,冻结涉案人员非上市公司股权市值约2517万元,掌握并正在追缴债权3750万元。
强化精准“治”的制度约束。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管理等重点岗位,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做到关口前移、有效预防。2022年全区各部门(单位)查找梳理廉政风险点8294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9550条。坚持监督、办案、治理有机贯通机制,深入查找违纪违法案件问题症结,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提出意见建议36条,推动建章立制45个。
筑牢有效“防”的思想防线。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引导、激励、浸润和约束作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曝光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129场、参与党员干部7000人(次)。坚持以案促改,推动标本兼治,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指导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2次,在区住建系统开展为期3个月的以案促改工作。加快以龙泉街道中坝片区城中村拆迁改造腐败系列案件为素材的警示教育专题片拍摄工作,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4、 与时俱进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扎实推动党风政风向上向好
以“小”见严纠“四风”。聚焦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款购买烟酒和高档茶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严防“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2022年开展纪律作风检查300余次,发现问题320个,提醒谈话、批评教育89人(次),约谈相关单位责任领导13人,责令书面检查3人(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5件15人。
以有力监督强化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深入查找机关工作低下背后的纪律作风问题,重点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贯彻落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和“一刀切”“层层加码”以及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频过多等问题。查处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方面问题139个,批评教育、提醒谈话107人(次),问责11人,问责党组织1个,党纪政务处分6人。
以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7人(次)、占比37.6%,第二种形态59人(次)、占比28.9%,体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受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保护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书面、当面、会议等方式为46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回访受处理处分干部56名,树立激励担当干事的鲜明导向。
5、 坚持执纪为民,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举措”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以走访企业、发放问卷、举行座谈、发放明白卡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收集企业意见建议114条。探索开展“清廉企业”纪企联创共建活动,签订纪企联创共建协议书和廉政合同。对反映问题集中的部门(领域)开展嵌入式、派单式、体验式监督检查,纠治政策落实不到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政商关系“不亲”“不清”等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11个,提醒谈话32人,批评教育5人,通报批评1人;处置问题线索59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
“小切口”推动民生问题大整治。围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水源区移民政策落实等内容,常态化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检查,处置问题线索26件,批评教育20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对全区烂尾楼项目处置进展和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全区16个烂尾楼项目及102个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全部化解。紧盯全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的“卡、资金、人”三个要素,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处置问题线索19件,批评教育32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通报问责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批4人。
“靶向式”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住建、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和国有企业领域专项整治。以“雷霆行动”治理住建系统顽瘴痼疾和行业乱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0个,处置问题线索35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围绕“双减”、招生、食堂、校服教材采购、师德师风等方面,在教育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7个,处置问题线索17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全面梳理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巡察发现问题,对照问题清单开展“蹲点式”监督,深挖细查医疗系统行业乱象,处置问题线索28个,立案3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深入彻查涉及国有企业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个。
6、 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加大严管严治力度,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制定《案件审理清单化管理实施意见》,形成以单指引、照单办理、对单审核、按单反馈的“3+1”清单化审理闭环体系。制定《盘龙区纪委区监委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试行)》,督促办案人员和涉案财物保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查扣、处置和管理涉案财物,做到“案结款清”、“案了物清”。在全省率先成立县(区)级“走读式”谈话场所管理中心,全面提升“走读式”谈话室信息化保障、安全保卫、医疗服务、后勤管理专业化水平,为中央和省市及其他纪检监察机构提供使用谈话室155次。服务保障中纪委使用谈话室期间,因谈话室制度健全、运行规范、保障到位受到中纪委表扬。扎实开展办案安全专题教育和集中纠治活动,督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和办案部门开展自检自查,集中组织拉网式、全覆盖大检查,切实增强安全办案理念。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把对党忠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要的政治本色,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强化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班子成员领学领讲制度,开展纪检监察业务讲堂8期,培训干部648人(次)。开展“纪检监察尖兵淬火行动”暨“真抓实干、争做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选派14名年轻干部到上级纪委监委跟班学习,抽调20余人(次)参加专案办理、监督检查和巡察,在工作中磨砺作风、锤炼品质、严格程序、规范行为,1名同志被评为“云南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坚持把参加省纪委监委组织的“每月辨析式测试”作为解决“本领恐慌”和能力不足的有效途径,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测试成绩8次位列昆明市县(区)第1名,4次被评为全省学习标兵,1次被评为全省最佳辩手。
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发挥阳光监督员作用,通过邀请阳光监督员参与到干部监督工作调研、专项巡察、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来,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外部监督。分级分层开展 “一对一”廉政谈话,开展廉政家访,重点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品行、思想动态、工作作风、“八小时”之外的社交生活等情况,开展廉政家访80次,及时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洁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加大严管严治力度,坚决纠治“灯下黑”问题,对5名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受理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件。
(三)有效性分析
财政预算资金使用,保障了区纪委监委对区委、市纪委决策部署的贯彻和落实,推进全区惩防体系建设,改进全区各部门(单位)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依法依纪严惩腐败分子,纠风治乱,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
(四)可持续性分析
财政资金的投入,将持续保障和深入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地。一是践行“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三是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四是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评价结果:盘龙区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各部室均按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执行效率完成各项工作;专项经费实际支出未超出预算规定,保障了服务对象的服务工作。质量达标率100%。
经评价,本次中共昆明市盘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50 分,评价等级为“优”。
六、 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全程督促。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亲自抓部门支出管理,组织召开办公会、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部门整体支出工作;办公室主任作为项目督办人,全程参与督促检查项目准备、实施和检查。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区纪委监委制定和实施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为项目部门支出管理发挥预期绩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落实责任,做好督查。区纪委监委通过定期汇报、现场监督等多种形式,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检查,落实方案编制、预算上报、招标采购、实施进场、验收等控制点的完成时限,多措并举保障了项目进行。
七、 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于工作中绩效指标设置把握不到位。二是绩效目标设定存在不足,总体指标设置不合理,只论述了 如何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未对工作事项及内容作描述;产出指标将众多项目混合在一起,未加以细分,应逐项分解说明。三是考核内容量化不够,各等次确定的考核标准、考核条件过于简单和笼统。
八、 改进措施及建议
改进措施:需要加大对单位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充实业务知识。积极完善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建议加强个性指标的建设,特别是针对纪检监察工作指标的设立。建议: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的培训与指导。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纪委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盘龙区纪委监委2022年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