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昆明市盘龙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盘龙202号路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盘龙区审计局对2012年昆明市盘龙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盘龙202号路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该项目根据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盘龙202号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发改〔2012〕106号),批复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为10 719.9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 584.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 553.02万元,工程预备费用为913.78万元,贷款利息668.42万元。项目责任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该项目位于盘龙区东白沙河片区,起于寺瓦路,止于盘龙201号路。本次建设单位送审及审定结算的路段为寺瓦路至盘龙200号路的东半幅及西半幅部分修复。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管理中履行了项目报批、施工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建设程序,保证了该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在财务管理上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执行付款流程及审批程序,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并能按照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履行职责。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费用等问题,应予纠正。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经审核,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3629.12万元,调整后总金额为3398.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72.11万元,待摊投资1526.57万元),调整金额230.44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经对报审的建安工程费用进行审核,该项目多计工程价款220.08万元。审计责令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多计工程价款220.08万元问题予以整改。
(二)经对报审的待摊费用进行审核,该项目多计待摊费用为10.36万元。审计责令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多计待摊费用10.36万元问题予以整改。
四、审计建议
(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各种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汇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立卷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
(二)项目建设完成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加强项目建成后的管理和维护。
五、整改落实情况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执行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