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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11-78139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0-22 15:57
名 称: 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2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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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

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负责监督管理辖区范围内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全区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3.负责全区促进城乡就业工作,拟订全区促进城乡就业的计划及实施意见;认真贯彻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负责对辖区内社会劳动力资源进行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负责企业招用工备案工作,为企业做好用工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负责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全区城乡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指导和服务;统筹管理城乡富余劳动力,对城乡富余劳动力开展培训、就业和输出服务;对外地来昆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4.负责全区创业促进就业工作,负责创业宣传及各类创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创业创新平台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的申报、审核、办理工作;负责推荐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工作;履行盘龙区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的职责;承担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日常工作。5.负责就业培训工作和失业保险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负责做好失业保险的核定、管理、稽核和发放工作;负责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负责现有失业职工档案保管、转移、查阅等服务工作。6.负责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国家、省、市养老、失业、工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核定、支付、管理制度和措施;对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实施管理及监督;负责辖区范围内养老保险参统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含区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评定工作。7.负责制定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制定全区事业单位人员补充计划;负责管理和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解聘辞退、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职称改革等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技术工人等级晋升的有关工作。8.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工资政策,负责审批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调整;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9.负责劳动人事关系调整工作;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监督、指导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和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劳动监察和农民工服务工作。10.负责指导街道及社区(村委会)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11.负责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工资总额备案工作;负责对企业执行上级部门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查处区属国有企业违规发放工资、滥发工资外收入等行为;对全区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实施监督;指导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12.负责上级交办的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力资源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配合做好企业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13.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调研、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参统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自谋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核定征缴;个人帐户管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全区参统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调整工作;认真做好参统企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核定、支付、兑现工作;积极探索企业离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将其落实到位;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利于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和各项活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基金计划、核算、分析工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基金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继续完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做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收缴及个人帐户管理工作;协助税务部门进行社保基金清欠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昆明市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服务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本辖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2.对辖区内社会劳动力资源进行管理、统计、分析、预测、预报,做好失业登记,发放《失业证》。3.开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做好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素质测评;开展劳务交流活动,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服务。4.开展就业培训工作,举办劳动预备制培训、转业转岗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素质,为失业人员创造就业条件。5.做好失业保险的核定、管理和发放工作,为失业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6.实施“再就业工程”,积极促进下岗职工和特别困难的失业人员尽快就业。7.做好解困工作,对困难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协助做好资产重组、减员增效、兼并、破产企业中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办理招用工录用备案手续,为企业做好用工指导。8.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和民办培训学校进行审批、管理、指导和检查。9.统筹管理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培训、就业和输出服务;对外地来昆务工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办理有关证件、手续。10.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为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自谋职业者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后勤保障服务。11.接收、保管失业职工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档案材料。12.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认证进行初审,并报上级劳动就业部门审核、发证。13.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审核、颁发《再就业优惠证》。1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增加的职能:对失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新增劳动力进行管理。

昆明市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主要职能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2.制定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对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检查;3.拟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筹集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标准;及时将保险费的支付、积存和运营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定期向保险对象公布养老保险费收入与保险金支出等情况;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基金计划、核算、分析工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基金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5.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业务,办理承保、转保、接续、退保、个人账户管理、养老金发放工作;6.编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7.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妥善保管各种资料,建立健全登记收发、领用制度,做到账实相符;8.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提升盘龙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提供更大更广平台。积极鼓励和支持辖区14个孵化平台提档升级,在10个市级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区、3个省级创业园的基础上,年内力争再组织创建2个市级、2个省级创新创业孵化园区。

2.筑牢乡村振兴坚实基础。一是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开展双龙、松华乡村旅游、农家乐、养老护理等服务业技能培训,阿子营、滇源生态种植、中草药、羊肚菌等林下经济培训;对留守妇女开展养老、家政、育婴等健康产业、适合水源区的竹艺编织等技能培训。二是搭建乡村就业服务平台,服务乡村振兴。着力解决好水源区公共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在每个村委会建设乡村就业驿站,向村民提供基本的就业创业服务。

3.强化人才引留发展力量。紧扣人才强区战略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抓好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引才、聚才、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为实现全区“十四五”规划建设目标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持。

4.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风险防控。加大稽核监督工作力度,常态化开展数据比对筛查、疑点数据核实处理等工作,做好重点群体违法违规领取待遇稽核工作。全面加强各经办机构内部风险防控,落实基金日常巡查、内控检查等工作制度,开展社保基金安全专项评估检查,认真落实社保基金监督管四项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堵塞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漏洞。

5.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法规。统筹管理全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办理养老、工伤,发放职工工伤保险金和丧葬抚恤费,以及离退休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

6.100%完成市居保局下达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费目标任务;对符合水源保护区补助条件并自愿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每人每年给予200元的参保缴费补助;为低保特困人员代缴2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

7.2022年区就业局以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为引领,以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为主线,以就业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均等化、精细化和规范化建设为手段,着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提升技能扶贫和就业扶贫工作水平,有序推进全年各项就业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建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信访科、政策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加挂盘龙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牌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养老和工伤管理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网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科、盘龙区农民工服务管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辖盘龙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4.盘龙区社会保险局;

5.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6.盘龙区人才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昆明市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3.昆明市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4.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8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6人),事业编制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4人(离休0人,退休7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66,418,714.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806,914.90元,占总收入的99.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11,800.00元,占总收入的0.9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341,345.29元,增长30.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212,569.29元,增长31.2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28,776.00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5,232,001.07元。其中:基本支出29,169,401.09元,占总支出的17.65%;项目支出136,062,599.98元,占总支出的82.3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320,698.17元,增长32.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39,844.72元,增长9.54%;项目支出增加37,780,853.45元,增长38.4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工资正常晋升导致工资增加,工资福利费用增加;项目资金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169,401.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318,394.31元,占基本支出的93.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51,006.78元,占基本支出的6.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062,599.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2,835.66元,科学技术支出5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169,848.92元,农林水支出359,921.00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79,994.40元。部门重点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工资决策系统维护费支出80,000.00元,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务)变动工作审批及我区机关工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及级别工资档次的审批,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审批,全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审批工作及全区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总量审批工作。(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补助经费支出75,000.00元,2022年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收到仲裁案件2111件,其中受理案件数量为1975件,不予受理案件数量为136件,结案率为93.11%,调解率为63.84%。(3)档案室租金支出88,920.00元,租赁办公的房屋场地范围为北京路471号盘龙区会议服务中心所属的二楼办公室4间,第一间面积77平方米,使用单位盘龙区人才服务中心(做档案室使用)。第二间内面积38.5平方米,使用单位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做档案室使用)。第三间面积93平方米,使用单位盘龙区医疗保障局。租金每平方米为30元/平方米*247平方米=7410元*12个月=88920元,共计每年88920元。统一由我局进行预算及支付。(4)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5,000.00元,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下属各经办机构及相关科室开展了盘龙区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工作。通过此次安全评估,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盘龙区社保基金监督工作,达到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完善政策制度,规范经办服务,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基金安全程度的效果。(5)事业单位公开定向招聘选调人员专项经费支出688,000.00元,2022年8月13日举行事业单位面试工作,本次面试设面试考场19间,配备考官107名。其中主考官19名,一般考官88名,备用考官12名。每个考场按需要配备5名考官,设主考官1名。(6)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27,870.00元,目前全区12个街道、100个社区共开通112条专线,因社区调整,新开通专线1条,拆机1条。通过持续不断的建设,各基层服务网点基本实现了社保业务全覆盖,相关业务市民不出社区即可办理,切实做到了“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各基层平台年办理各类业务近60万人次。

2.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

(1)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项目专项资金支出4,135.66万元,年度资金已使用完毕;(2)区财政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缺口补助资金支出3,727.00万元,年度资金已使用完毕;(3)中央财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支出3,364.99万元,年度资金已使用完毕;(4)下划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专项资金支出2,894.11万元,年度资金已使用完毕;(5)职教幼教企业退休教师待遇补差专项资金支出1,101.30万元,年度资金已使用完毕;(6)市属21户转型公司退休人员养老金差额财政补助资金支出555.04万元,剩余资金396.40结转下年使用;(7)市属改制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差额部分财政补助资金支出315.12万元,剩余331.4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8)市属中组发〔2002〕13号文及“8.13”会议精神人员生活补助资金支出79.14万元,剩余76.3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9)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薪酬专项资金支出11.23万元,年度资金已使用完毕;(10)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贴财政补助资金支出3.84万元,年度资金已使用完毕;(1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出0万元,剩余2.3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2)市属企业离休人员津补贴差额补助资金支出0.24万元,剩余0.2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3)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助资金支出0.24万元,年度资金已使用完毕。

3.昆明市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1)松华坝水源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的补贴626.23万元,用于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并自愿参保缴费的松华坝水源区居民每人每年享受200元的参保缴费补助;(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经费5.5万元,主要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表格制作、宣传材料印刷及政策宣传小视频制作。

4.昆明市盘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1)全区再就业专项工作经费3,058,038.15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相关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盘龙区大学生创业相关工作经费;(2)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3671820.15元,用于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659,076.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5%。与上年相比增加41,149,200.55元,增长33.5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02,835.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技能提升,社保基金安全评估,三支一扶,劳动仲裁办案等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微信平台运营维护;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747,37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40,496.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78,7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579,99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相关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补助;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59,5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800.00元,支出决算为3,414.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88.0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7.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2.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800.00元,支出决算为3,414.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88.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294.95元,下降7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720.95元,下降7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6.00元,下降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人社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2年6月《关于赴昆明市盘龙区人社局学习放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函》邀请巧家县人社局交流学习,接待人员5人、3人陪同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6,837.37元,减少19,617.50元,下降1.1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培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和其他交通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747.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47.77万元,固定资产299.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1.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2,035.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075.0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8,9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0300331601111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