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盘龙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昆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昆政办〔2023〕39号)的工作要求,结合盘龙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和实际工作情况,修订形成《盘龙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省体育局主管,省体育局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体育部门实施;“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新增“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省应急管理厅主管,省应急管理厅、设区的市应急管理部门和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
二、根据区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对“事业单位登记”、“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作出调整。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请各部门认真落实《盘龙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此前盘龙区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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