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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10-76827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0-24 18:01
名 称: 盘龙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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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2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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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是盘龙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工作内容包括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宣传工作、公证律师工作、行政复议和法律援助工作。1980年11月6日成立之初为昆明市盘龙区司法科,1984年10月15日盘龙区司法科更名为盘龙区司法局。盘龙区司法局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专业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监督检查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和质量。管理本区法律援助“三级网络”,组织、指导和监督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站)、社区(村委会)站点、“148”法律服务专线、区属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看守所、劳动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更好地实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的衔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治建设监督指导科、法律事务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社区矫正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所属单位1个:云南省中衡公证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盘龙区司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盘龙区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盘龙区司法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1,267,488.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67,488.3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972,707.13元,下降26.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972,707.13元,下降26.07%;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按原计划实施。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1,267,488.38元。其中:基本支出6,807,589.33元,占总支出的60.42%;项目支出4,459,899.05元,占总支出的39.5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08,390.64元,下降28.1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27,262.95元,下降8.44%;项目支出减少3,781,127.69元,下降45.88%;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按原计划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07,589.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69,820.14元,占基本支出的90.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7,769.19元,占基本支出的9.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59,899.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基层司法业务经费支出633407.38元,基层司法业务的重点工作就是人民调解工作2022年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完善基层多元解纷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昆明市盘龙区加强基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实现“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全覆盖,通过整合资源,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相结合,实行现有人员“一员多用”,保障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普法宣传经费支出92781元,2022年以区普法办名义印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昆明市盘龙区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等八份普法文件,创新方式开展普法宣传,2022年,共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个,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的作用。

公共法律服务经费支出825905.87元,2022年,我局委托科技公司开发上线了“法律援助案件一键扫码结案系统”,引入条形码对案件进行风险分级和结案管理,增设律师承办自检功能及全新的审查流程,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全程数据化、可回溯的闭环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流程,案件风险防范与管控更加优化,网上结案率大大提高,发放案件补贴流程更顺畅。

其他司法业务经费支出2907804.8元,其他司法业务经费主要有依法治区工作经费,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经费,依法治区工作方面:2022年我局积极推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调整工作,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适用工作。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对法律顾问的运用。对于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尤其是复杂、疑难以及有重大影响的法律事务,要求各行政机关组织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处理。加强对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的监管运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67,488.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408,390.64元,下降28.12%,主要原因分析: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476,112.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0%。主要用于司法业务支出9,476,112.38元,行政运行支出:5016213.33,基层司法业务支出633407.38元,普法宣传业务支出92781元,公共法律服务业务支出825905.87元,其他司法业务支出2907804.8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8,3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58,375.00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费403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517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2,0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92,073.0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9891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316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0,9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440,928.0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40928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支出决算为1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支出决算为1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司法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 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7769.19元,减少56475.81元,8.13%,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局倡导低碳环保,绿色办公,成效明显,水、电、电话费及办公用品用量均有所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征订书刊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龙区司法局资产总额3487987元,其中,流动资产965866.85元,固定资产2512269.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85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02.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6720.89元,流动资产减少173923.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720.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720.8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720.8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22年盘龙区司法局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