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态调整盘龙区2023年衔接资金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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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以上衔接资金11月考核时序进度要求,目前部分项目实际支出存在困难,按照《昆明市盘龙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盘办通〔2022〕62号)“若资金出现结余或项目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区乡村振兴局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会研究通过后,统筹用于其他衔接推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由区财政局及时收回调整”,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调整方案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区农村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及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的目标任务,根据区就业局请示,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调整市级衔接资金2.7万元至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剩余衔接资金32.005788万元(中央衔接资金1.659888万元,省级衔接资金8万元、市级衔接资金22.3459万元)调整至苏海、白邑片区高产高效农业种植及有机种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公示期为10天,如对资金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区巩固振兴组办联系。
联系电话:0871-63161176
邮箱:plqfpb@163.com
昆明市盘龙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