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2020年至2022年财政部门代编预算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盘龙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2020年至2022年代编预算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代编预算编制情况
区财政局代编预算项目能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严格依法执行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代编预算资金项目12个,共计67,851.67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代编预算资金项目12个,共计87,513.25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19,661.58万元,增长了28.98%,主要是根据当年政策增加了科技三项费、增人增资经费和辅助性岗位用工4-12月经费;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代编预算资金项目12个,共计82,408.92万元;同比2021年减少5,104.33万元,减少了5.83%,主要是辅助性岗位用工经费已在年初预算正常安排,不再纳入财政预算代编项目。
(二)代编预算分配下达情况
区财政局制定了《盘龙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盘财〔2008〕41号),代编预算项目均纳入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并严格遵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每年项目资金安排除必须考虑人员变动情况、资金需求时间及项目进度要求等特殊情况外,基本能于当年6月30日前下达,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2020年至2022年每年财政代编预算下达资金项目均为12个,共计预算下达资金190,192.79万元。
(三)代编预算执行情况
盘龙区所有财政部门代编预算资金在编制预算时均作为年初预留安排,未落实到具体单位。在年度执行过程中由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根据实际项目需求再行分配下达。2020年安排财政代编预算资金67,851.67万元,实际支出52,537.28万元,执行率77.43%,年末结余资金15,314.39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1年安排财政代编预算资金87,513.25万元,实际支出83,356.39万元,执行率95.25%,年末结余资金4,156.86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2年安排财政代编预算资金82,408.92万元,实际支出54,299.12万元,执行率65.89%,年末结余资金28,109.80万元。
(四)代编预算执行绩效情况
区财政局对于分配下达到部门的代编预算资金严格按照盘龙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盘发〔2021〕12号)的规定和《关于印发盘龙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盘政办通〔2018〕117号)执行,纳入全过程绩效管理;实行事中绩效跟踪,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根据《盘龙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盘财〔2018〕71号),开展预算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提高了部门履职效能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通过聘请中介机构对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将审核和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防止资金闲置沉淀,为盘龙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区财政局在盘龙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对经济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认真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要求,代编预算项目能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严格依法执行预算。代编预算项目均纳入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并严格遵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基本能按要求时间下达,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在年度执行过程中做到有决策、有依据、有一体化系统管理、并纳入“全过程”、“双监控”绩效管理,将审核和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防止资金闲置沉淀,为盘龙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但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源统筹管理作用,仍需进一步完善盘龙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个别项目的代编预算规模、项目资金支出安排及年末平衡预算方面还有待探索,以更加精准、高效、有序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一)个别代编预算项目超范围安排上级部门和地方自定重点项目资金。
(二)年末为平衡预算采用了弥补短收的方式。
(三)个别项目代编预算资金规模不够精准,调剂弹性偏大。
(四)建议探索更科学的代编预算资金管理模式,并进一步完善盘龙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更好地发挥财政资源统筹管理作用。
三、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结束后,盘龙区财政局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高度重视,作出相应整改:
(一)对个别代编预算项目超范围安排上级部门和地方自定重点项目资金的问题
盘龙区严格控制项目预算资金在项目间、部门间的调剂,以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之间的调剂,确有需要使用代编预算项目资金办理追加的,确保资金追加依据充分,要有资金分配的理由依据、项目具体内容、科目和金额、资金分配意见和绩效目标等支撑材料,否则不予追加。
(二)对年末为平衡预算采用了弥补短收的方式的问题
盘龙区切实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政策要求,发挥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作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中如出现超收,超收收入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则通过调入资金或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确保收支平衡,避免通过削减代编预算项目支出的方式来弥补短收从而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三)对个别项目代编预算资金规模不够精准,调剂弹性偏大的问题
盘龙区进一步严控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一是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绩效管理意识,注重事前评估,增强预算管理预测性和导向性;二是强化事中监控,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三是做好事后评估,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决策参考,逐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
(四)对探索更科学的代编预算资金管理模式,并进一步完善盘龙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更好地发挥财政资源统筹管理作用的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区财政局一是根据《昆明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昆财预〔2022〕60号)文件内容,结合盘龙区实际,对《盘龙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盘财〔2008〕41号)进行修订完善。根据国务院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2023年度财政资金清源行动工作整体要求,对我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容进行调整,加强部门联合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管。
同时,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可行性调研,邀请全区涉及专项资金较多的部门对财政专项资金修定的可行性广泛征求意见,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严谨性。现已对盘龙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定稿,待区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即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