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2020年至2022年创建文明城市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调查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盘龙区审计局对盘龙区2020年至2022年创建文明城市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组对创建文明城市资金管理及使用的盘龙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进行了审计调查,并根据审计实际情况对区政务局、区拓东街道办事处、盘龙职业高级中学、盘龙区昆机社区等76家区属职能部门、区属街道办事处、区属学校及区属社区等部门和单位开展了延伸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创文工作总体情况
2017年4月,经盘龙区委、区政府批准,盘龙区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创文工作,办公室设在盘龙区委宣传部。为进一步加强盘龙区常态长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关于调整充实昆明市盘龙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明确有关职责的通知》(盘创文〔2022〕1号)的规定,对盘龙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调整充实,并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责。
为加强和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的开展,盘龙区先后出台了《盘龙区迎接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盘龙区常态长效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昆明市盘龙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盘龙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2年任务分解表》等各项工作方案与制度,为保证创文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创文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绩效情况
1.创文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至2022年,盘龙区到位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创文资金)1,665.56万元。
2.创文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
2020年至2022年,盘龙区实际支出创文资金1,552.26万元。
二、审计调查建议
(一)应加强对全区创文宣传物资采购、使用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验收、领用登记手续。
(二)区委宣传部应对下拨各职能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的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管理。
(三)各街道办事处创文工作涉及资金应尽快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以免长期挂账。
三、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结束后,针对审计建议区属各部门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进行了专项整改,目前区委宣传部已重新修订、完善了《中共盘龙区委宣传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2023年版)》等在内的12项相关管理制度。并新拟定了《中共盘龙区委宣传部内部采购计划审批表》等3项管理制度,以制度促规范,靠制度管长远。区财政局加强了对资金的绩效目标管理,在资金下达前、资金下达后及年度预算结束后,进行严格审核和绩效评价,全部项目支出均纳入预算绩效跟踪管理,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管理监控。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