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财政局2022年度区财政决算草案及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3月22日至7月25日,对盘龙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2022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区财政局是主管全区财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本级预算执行。15个职能科室及12个财政所,区财政局编制114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在编人员87人,退休人员29人。
(一)向人大报告的区级预算执行情况
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盘龙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20,6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84,781万元,年终结余35,84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2.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盘龙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方总计86,1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84,712万元,年终结余1,46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3.区级国有资本预算
盘龙区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5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347万元,年终结余20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一由市级编列,执行情况由市政府向市人大一并说明。
(二)下达和动支预备费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安排预备费13,400万元。2022年通过《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盘龙区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意见报告》并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动支4,556万元。结余8,844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国库集中支付情况
盘龙区本级所属64个部门的164个单位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573,858.63万元。
(四)财政专户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龙区本级共有财政账户16个(均为人民币核算户),资金余额69,689.38万元。
2022年银行存款期初余额109,257.08万元,期间借方发生额1,292,295.28万元,期间贷方发生额1,331,862.98万元,期末余额69,689.38万元。经审查,各账户余额与银行存款对账单相符。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盘龙区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566项,采购数量311,552.72件(台/辆/吨等),预算金额26,094.46万元,成交金额24,803.81万元,节约金额1,290.65万元,节约率4.95%。
审计结果表明:从审计情况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较好发挥财政职能,2022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长较大,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因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以及房地产下行等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所下降。严格落实“三保”责任,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加大盘龙区民生领域支出,体现了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依法发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有效缓解资金压力。财政宏观调控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财政管理和改革取得新的发展。但在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进度管理以及非税收入管理中还存在部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需加强
1.2022年共有10个区级预算单位2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
区财政局应在以后的预算管理中,结合实际,继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覆盖面,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力度,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
2.2022年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共有71个区级预算单位的“其他支出”占“项目支出”超过10%。
3.2022年共有5个区级预算单位的10个项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占整个项目支出超过10%。
区财政局应在以后的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细化项目预算编制,使用经济分类科目下的“其他”科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不到位
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仍存在以实拨方式支付区级预算单位资金的情况。
区财政局应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所有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须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核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三)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
5.2022年,有23个区级预算单位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的情况。
区财政局应督促区级预算单位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6.2022年昆明盘龙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儿童体检费”、“化验费”等经营收入,以非税收入的形式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造成财政收入虚增。
区财政局应将昆明盘龙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的经营收入退库并列入事业收入管理。
三、审计建议
(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预算编制、改进项目管理、完善支出政策、落实支出责任提供依据,着力减少资源配置中的闲置浪费。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减少“其他”占比。
(二)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所有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核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三)持续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区财政局应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及时组织各项财政收入足额解缴入库;加强预算单位经营收入管理,严禁将应不属于非税收入的资金缴入国库。
四、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结束后,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2024年预算编制中,已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减少“其他”占比;持续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情况予以细化,针对除垂管、直管外其他单位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支出,一律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将23个区级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对区妇幼健康中心经营收入做退库处理并纳入专户资金管理,完成整改。针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区财政局已采纳并积极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