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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11-800235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1-24 17:12
名 称: 2020年盘龙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安保)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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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盘龙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安保)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3-11-24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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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5月27日至10月21日,盘龙区审计局对2020年盘龙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安保)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该项目位于盘龙区辖区内。根据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2020年盘龙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安保)工程施工图设计(代可研)的批复》(盘发改〔2020〕39号)批复,该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4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交通运输局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等建设程序,基本履行了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但审计也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费用、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项目已验收但无设计变更、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等。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根据区交通运输局送审的《竣工决算财务报表》反映,该项目竣工决算报审总金额为518.12经审计,调整多计建安工程费37.64万元,调整多计待摊投资0.44元,调整后总金额为480.04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经审核,该项目多计建安工程费用37.64万元。审计责令区交通运输局及时对多计的工程价款37.64万元问题予以整改。

(二)经审核,该项目多计工程监理费0.44万元。审计责令区交通运输局及时对多计的监理费0.44万元问题予以整改。

(三)经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应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认真核实相关资料与现场情况的一致性,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四)经审计,该项目存在项目已验收但无设计变更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应加强现场管理,认真核实相关资料与现场情况的一致性,对发生变更的工程应按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变更手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五)经审计,该项目存在工程量清单拦标价编制合同签订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验收服务成果,要求委托单位按委托事项出具委托成果;若委托单位不具备相关资格能力,应直接委托具有资格能力的单位进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六)经审计,该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杜绝此类事项发生。

四、审计建议

(一)区交通运输局应加强主体管理责任,督促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履职到位,确保竣工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区交通运输局应按建设程序相关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及合同管理,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及交工验收管理。严格要求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认真履行现场服务及监督职责,加强竣工资料的审核。

(三)区交通运输局应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工程实际实施内容,认真做好各种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汇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立卷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

五、整改落实情况

该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建设单位已采纳审计建议、执行审计决定,并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