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北京路、白塔路、人民路、东风路、二环路、东绕城高速、一环路、龙泉路市容建设提升工程(绿化工程)投资及相关工程结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的盘龙区北京路、白塔路、人民路、东风路、二环路、东绕城高速、一环路、龙泉路市容建设提升工程(绿化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投资及相关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该工程涉及北京路、白塔路、人民路、东风路、二环路、东绕城高速,一环路、龙泉路,施工共分为四个标段实施。根据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对盘龙区北京路市容建设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发改投资〔2020〕34号)等批复,工程总投资估算约为22593.5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基本履行了项目报批等建设程序,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工程管理制度,并基本按照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履行职责,保证了本工程的顺利完成,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投资情况。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竣工图绘制不规范、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经审计,该工程竣工决算送审金额6624.48万元,审定金额5397.30万元,调整建安工程费1227.18万元(其中多计建安工程费805.93万元,未实施花箱花盒工程费421.2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经审计,该工程多计建安工程费用805.93万元。根据相关法规,责令区城市管理局对多计工程价款805.93万元问题,予以整改。
(二)经审计,该工程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提交履约保证金单位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区城市管理局应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严格执行合同,杜绝此类事项发生。
(三)经审计,该工程存在竣工图绘制不规范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区城市管理局应加强相关竣工资料的管理。
(四)经审计,该工程存在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局应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加强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严格按照投标要求签订合同。
(五)经审计,该工程存在时令花卉更换现场无法查看、死苗、被破坏等情况。区城市管理局应加强对管养单位的管理及督促工作,要求管养单位切实履行管养责任,对缺失斑秃情况及时进行补种。
四、 审计建议
(一)区城市管理局应做好督促后期管养单位切实履行管养责任的工作,若管养单位不履行,应对其管养费用进行扣减。
(二)区城市管理局应加强项目施工过程中变更手续完备的规范管理。管养移交书中应体现地被种植部位、品种及规格、密度。
(三)区城市管理局应加强项目招标管理和合同管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督促中标单位履行责任并收取履约担保。
(四)区城市管理局应做好工程建设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安全、完整。
五、整改落实情况
盘龙区北京路、白塔路、人民路、东风路、二环路、东绕城高速、一环路、龙泉路市容建设提升工程(绿化工程)投资及相关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区城市管理局很重视,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建议,对相关问题已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