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路道路防护及排水管网补建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11月15日,对光明路道路防护及排水管网补建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该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连接市政干道虹桥路北侧光明路。根据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光明路道路防护及排水管网补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发改投资﹝2020﹞29号)文,批复估算总投资约2008.24万元。项目责任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审计结果表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等建设程序,基本履行了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费用、结余资金未上交区财政等问题。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根据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送审的《竣工决算财务报表》反映,该项目竣工决算报审金额为1166.77万元,调整多计建安工程费121.16万元,调整多计待摊投资2.67万元,调整后总金额为1042.94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经审计,该项目多计建安工程费用121.16万元。审计责令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多计工程价款121.16万元的问题,依法予以整改。
(二)经审计,该项目多计监理费用2.67万元。审计责令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多计监理费用2.67万元的问题,依法予以整改。
(三)经审计,该项目存在结余资金70.61万元未上交区财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将工程结余资金上交区财政局。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对现场隐蔽工程取样、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建议对拆除工程办理签证。
(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各种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汇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立卷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
(三)项目建设完成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加强项目建成后的管理和维护。
五、整改落实情况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执行了审计决定,采纳了审计建议,并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