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楼梯增设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8月26日至11月9日,对盘龙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楼梯增设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该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内,对北京路小学等24所学校,增设了27部楼梯、1个连廊。根据昆明市盘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对盘龙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楼梯增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发改投资〔2019〕53号),批复了该项目投资估算约 1296.84万元。项目责任单位为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
审计结果表明,区教育体育局作为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基本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等建设程序,在财务管理上基本履行了财务管理制度。但审计也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费用等问题。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根据区教育体育局《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项目报审总费用为1085.53万元。经审计,调整多计建安工程费用147.60万元,调整多计待摊费用6.39万元,调整后总金额为931.54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经审计,该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47.60万元。审计责令区教育体育局对多计工程价款147.60万元的问题,依法予以整改。
(二)经审计,该项目多计待摊费6.39万元。审计责令区教育体育局对多计待摊费6.39万元的问题,依法予以整改。
四、审计建议
(一)区教育体育局应高度重视学校安全隐患问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二)区教育体育局应切实履行主体管理责任,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实办理进场材料报验,及时办理相关签证资料,确保竣工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对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完成的工程,不应予以通过验收且同意投入使用。
(三)区教育体育局应对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义务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四)区教育体育局应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各种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汇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立卷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
五、整改落实情况
该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建设单位已采纳审计建议、执行审计决定,并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