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盘龙区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以下称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该项目位于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辖区。根据《关于对盘龙区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昆建发〔2016〕599号)和《关于对盘龙区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增加投资的批复》(盘发改〔2016〕51号),批复项目总投资10886.7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履行了相关建设程序,基本按照建设管理要求执行了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等相关建设制度,财务核算基本规范。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费用、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经审计,该项目报审总费用为8530.87万元,审定金额为7724.64万元,调整多计建安工程费用656.35万元、调整多计待摊投资费用21.39万元、调整征地拆迁费用115.53万元。建设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2.96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经审计,该项目多计工程价款656.35万元。根据相关法规,责令区建投公司对多计工程价款656.35万元的问题予以整改。
(二)经审计,该项目多计待摊投资21.39万元。根据相关法规,责令区建投公司对多计待摊投资21.39万元问题予以整改。
(三)经审计,该项目存在征地相关税费28.94万元不属于本项目范围的问题。区建投公司及区国投集团公司应依据相关规定,落实征地相关税费28.94万元涉及的具体项目,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账处理。
(四)经审计,该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区建投公司应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严格执行合同,杜绝此类事项发生。
(五)经审计,该项目存在项目已投入使用,尚未进行竣工
验收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区建投公司应尽快办理完善竣工验收手续。
(六)经审计,该项目部分合同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建投公司应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加强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杜绝此类事项发生,避免合同履行期间产生争议。
四、审计建议
(一)区建投公司应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尽快完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手续,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
(二)区建投公司应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统筹规划,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工程建设,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招投标约定处置土方,加强与外部单位及各交叉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及时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三)区建投公司应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签订的及时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区建投公司应积极对接区国投集团公司、龙泉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落实不在本项目征地范围内产生的相关税费是否已经计入其他项目成本,若已计入其他项目成本,应及时进行核算,避免重复缴交税费。
(五)区档案局今后应加强前期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依规使用相关费用。
(六)相关建设单位应做好工程建设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安全、完整。
五、整改落实情况
盘龙区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区建投公司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建议,对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费用、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其余问题尚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