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关于昆明市盘龙区文化馆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7月27日至11月28日,对昆明市盘龙区文化馆(以下简称“区文化馆”)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区文化馆为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事业编12名,2021年末实有人员12人,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核定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2021年,盘龙区财政下达区文化馆2021年度预算总额为254.54万元。总收入376.36万元,总支出328.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21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
区文化馆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54.99万元,负债总额207.03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区文化馆“三公”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08万元。“三公”经费2021年决算支出0万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1.31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区文化馆2021年末“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卡片列表账面原值为50.04万元。
(六)专项资金情况
区文化馆专项资金支出90.6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7.00万元、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73.61万元。
(七)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区文化馆无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区文化馆2021年度财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得到执行。但存在调整预算依据不充分、两年以上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未严格执行预算安排、往来款中核算非同级财政拨款收支、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不完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存量资金750 000.00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区审计局责令区文化馆将750 000.00元存量资金及时上缴区财政。
(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3 380.00元
区审计局要求区文化馆查清上述资产盘亏相关情况后报告区国资部门,按其处理意见进行账务处理;今后应规范开展国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废处置等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三)71 777.40元未严格执行预算安排、会计核算不规范
区审计局要求区文化馆今后应合理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进行费用列支,按经济业务的实质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各项费用真实完整。
(四)往来款中核算非同级财政拨款收支750 000.00元
区审计局要求区文化馆全面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范核算往来款项,将2021年及以前年度拨入属于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的款项调整至结转结余科目明细核算,2022年拨入的款项作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核算。
(五)调整预算164 167.99元依据不充分
区审计局要求区文化馆应按规定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预算调整应及时取得相关预算调整依据。
(六)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不完善
区审计局要求区文化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三、审计建议
(一)应执行预算安排,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清查盘点、报废处置等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对于政府采购计划有调整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批。
(三)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相关规章制度。
四、整改落实情况
(一)存量资金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文化馆存量资金750000.00元已于2023年2月22日上缴盘龙区财政局。
(二)国有资产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文化馆盘亏固定资产3项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