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须知
是政府为了稳定就业岗位
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
而对企业发放的补贴
稳岗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是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
促进就业功能的一种体现
那么
失业稳岗返还的补贴对象是哪些?
补贴标准是什么?
该如何申领?
下面
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少裁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一)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2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单位。
(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且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的企业。
(三)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四)享受过2022年失业保险缓缴政策的企业,足额补缴后方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五)在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二、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照单位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按2020年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划型办法执行。
(一)用途: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只能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及职工生活补助等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二)要求:企业需按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用途使用资金,后续将会对申领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需通过单位确认的方式进行申报。符合政策条件的单位可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在线确认申报;未开通网厅的单位可携带单位公章、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所属街道办事处失业保险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申报。
五、 注意事项
(一)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逾期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二)请参保单位及时到所属街道办事处失业保险窗口更新法人、经办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以免造成无法接收到我中心发送的各类通知短信;及时核对、补全银行账户信息,以免造成资金发放失败。
(三)单位状态为终止缴费或暂停缴费的不能申报稳岗返还。
0871-65615786
申请之后返还名单请查看盘龙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链接:http://www.kmpl.gov.cn/zfxxgk/fdzdgknr/gs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