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龙区各街道办事处执法事项清单》的政策解读
为加强基层治理,提升盘龙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依法将执法事项赋予街道,形成《盘龙区各街道办事处执法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就《清单》解读如下:
一、《清单》的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有关精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精神,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统一赋予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和《盘龙区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为推进我区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落地落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清单。
二、《清单》出台的意义
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街道行使各项行政执法职权,不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实现执法要求和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清单》主要内容
12个街道办事处的执法事项清单分为三类,行政强制均为5项,行政确认均为1项,行政给付均为8项,行政检查均为9项。其中:联盟街道、鼓楼街道、拓东街道行政处罚59项,归为一类,执法事项共82项;金辰街道、茨坝街道、东华街道、龙泉街道、青云街道行政处罚71项,归为二类,执法事项共94项;阿子营街道、滇源街道、双龙街道、松华街道行政处罚75项归为三类,执法事项共98项。
四、《清单》保障措施
各行政执法部门继续加大对街道的指导帮助,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展开业务培训,确保执法事项“下得去”,街道“接得住”,让基层执法真正落到实处。司法行政部门加大对工作落实的督促指导,通过多种监督形式确保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街道统筹执法力量,主动承接下放的执法事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相关文件: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盘龙区各街道办事处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