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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312-811155 主题分类: 目录管理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2-18 11:24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

发布时间:2023-12-1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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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县级权限)

【530118002003】

一、基本要素

1.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及编码

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53011800200Y】

2. 行政许可 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县级权限)【530118002003】

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1.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新增、变更、延续运营)

(53011800200301)

2.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暂停运营)(53011800200302)

3.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终止运营)(53011800200303)

4. 设定依据

(1)《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十六条

5. 实施依据

(1)《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5 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2)《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68

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3)《昆明市城市公共汽车运营许可办理流程规范》全文

(4)《昆明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政审批与管理服务流程规范

(试行)》全文

6. 监管依据

(1)《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5 号)第五十五条

7. 实施机关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昆明市)

8. 审批层级 :县级

9. 行使 层级 :县级

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是

11. 受理层级 :县级

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否

13. 初审层级 :无

14.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 :无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 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依法取得相关客运运营许可;

(2)有与公共汽车客运服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3)有与公共汽车运营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要求的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或者与公共汽车客运

服务设施管理者达成使用协议的证明;

(5)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6)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十七条。

(2)《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68

号)第十五条。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 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

2. 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

3.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

4. 许可证件名称: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决定书》

5. 改革方式:无

6. 具体改革举措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 7 个工作日压减至 4 个工作日。

7.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并定期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进行监

督检查,维护正常的运营秩序,保障运营服务质量。

五、申请材料

1. 申请材料名称

(1)《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申请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线路运营可行性报告。线路运营可行性报告应当包括下列

内容:

①客流状况调查。拟运营线路沿线及主要交通节点的客流状况调

查;

②线路运营方案。线路运营编号、始末站点名称、中途停靠站点、

线路运营里程、线路走向示意图;首末班车发车时间、行车间隔时间、

单程运行时间;配备车辆数量与车型、运营组织和调度计划、人员配

备、运营设施管理等内容;

③线路重复系数以及对其他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有关联的其他公

共汽车客运线路产生的影响;

(4)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配备车辆的数量、厂牌型号、技

术等级、座位数及外廊尺寸等)。

2.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68

号)第十五条。

(2)《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十七条。

(3)《昆明市城市公共汽车运营许可办理流程规范》第六条、第

十三条。

六、中介服务

1.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无

3.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4. 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无

5. 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无

七、审批程序

1. 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 提交申请

2.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

3.审批机构审查并征求相关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意见;

4.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线路运营方案进行可行性

审查,并对线路通行条件进行实地勘察;

5.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6.决定核发/不予核发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决定书。

2. 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1)《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68

号)第十五条、十六条、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

(2)《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

(3)《昆明市城市公共汽车运营许可办理流程规范》第七条、第

八条

(4)《昆明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政审批与管理服务流程规范

(试行)》第二十一条

3.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是

4.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否

5.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否

6.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否

7. 是否需要鉴定 :否

8.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否

9.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是

10.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否

11. 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 承诺受理时限: 依照法定时限受理

2. 法定审批时限:7 个工作日

3. 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十九条

4. 承诺审批时限:4 个工作日

九、收费

1. 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 收费项目的名称 、 收费项目的标准 、 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 、 规

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十、行政许可证件

1. 审批结果类型:其他

2. 审批结果名称: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决定书》

3.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4 年

4.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二十一条 公共汽车客运线

路运营应当符合城市、城际、县乡、镇村公共汽车客运相关规范和标

准的要求。根据运营区域和类型,运营期限为 4 年到 8 年。期限届满

后需要延续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5.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是

6. 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调整线路、站点、时间或者减少运营车次的,应当办理变更许可。

7.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是

8.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运营的,应当在

期限届满前 60 日内提出许可申请。

9. 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本县行政区内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1)《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六条 市、县(市、区)交

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公共汽车客运管理

工作。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 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 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 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 有无年检要求:无

2. 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3. 年检周期:无

4. 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 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 年检是否收费:无

7. 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 、 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 、 设定年检收费项

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8. 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 有无年报要求 :无

2. 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无

3. 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4. 年报周期 :无

十四、监管主体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昆明市)

十五、备注

1事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县级权限)下业务项_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新增、变更、延续运营)实施要素

2事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县级权限)下业务项_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暂停运营)实施要素

3事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县级权限)下业务项_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终止运营)实施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