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县级权限)
【530118002003】
一、基本要素
1.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及编码
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53011800200Y】
2. 行政许可 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县级权限)【530118002003】
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1.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新增、变更、延续运营)
(53011800200301)
2.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暂停运营)(53011800200302)
3.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终止运营)(53011800200303)
4. 设定依据
(1)《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十六条
5. 实施依据
(1)《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5 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2)《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68
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3)《昆明市城市公共汽车运营许可办理流程规范》全文
(4)《昆明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政审批与管理服务流程规范
(试行)》全文
6. 监管依据
(1)《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5 号)第五十五条
7. 实施机关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昆明市)
8. 审批层级 :县级
9. 行使 层级 :县级
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是
11. 受理层级 :县级
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否
13. 初审层级 :无
14.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 :无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 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依法取得相关客运运营许可;
(2)有与公共汽车客运服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3)有与公共汽车运营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要求的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或者与公共汽车客运
服务设施管理者达成使用协议的证明;
(5)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6)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十七条。
(2)《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68
号)第十五条。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 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
2. 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
3.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
4. 许可证件名称: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决定书》
5. 改革方式:无
6. 具体改革举措
将承诺审批时限由 7 个工作日压减至 4 个工作日。
7.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并定期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进行监
督检查,维护正常的运营秩序,保障运营服务质量。
五、申请材料
1. 申请材料名称
(1)《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申请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线路运营可行性报告。线路运营可行性报告应当包括下列
内容:
①客流状况调查。拟运营线路沿线及主要交通节点的客流状况调
查;
②线路运营方案。线路运营编号、始末站点名称、中途停靠站点、
线路运营里程、线路走向示意图;首末班车发车时间、行车间隔时间、
单程运行时间;配备车辆数量与车型、运营组织和调度计划、人员配
备、运营设施管理等内容;
③线路重复系数以及对其他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有关联的其他公
共汽车客运线路产生的影响;
(4)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配备车辆的数量、厂牌型号、技
术等级、座位数及外廊尺寸等)。
2.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68
号)第十五条。
(2)《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十七条。
(3)《昆明市城市公共汽车运营许可办理流程规范》第六条、第
十三条。
六、中介服务
1.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无
3.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无
4. 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无
5. 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无
七、审批程序
1. 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 提交申请
2.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
3.审批机构审查并征求相关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意见;
4.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线路运营方案进行可行性
审查,并对线路通行条件进行实地勘察;
5.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6.决定核发/不予核发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决定书。
2. 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1)《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68
号)第十五条、十六条、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
(2)《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
(3)《昆明市城市公共汽车运营许可办理流程规范》第七条、第
八条
(4)《昆明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政审批与管理服务流程规范
(试行)》第二十一条
3.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是
4.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否
5.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否
6.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否
7. 是否需要鉴定 :否
8.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否
9.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是
10.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否
11. 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 承诺受理时限: 依照法定时限受理
2. 法定审批时限:7 个工作日
3. 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十九条
4. 承诺审批时限:4 个工作日
九、收费
1. 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 收费项目的名称 、 收费项目的标准 、 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 、 规
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 审批结果类型:其他
2. 审批结果名称: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决定书》
3.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4 年
4.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二十一条 公共汽车客运线
路运营应当符合城市、城际、县乡、镇村公共汽车客运相关规范和标
准的要求。根据运营区域和类型,运营期限为 4 年到 8 年。期限届满
后需要延续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5.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是
6. 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调整线路、站点、时间或者减少运营车次的,应当办理变更许可。
7.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是
8.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运营的,应当在
期限届满前 60 日内提出许可申请。
9. 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本县行政区内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1)《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六条 市、县(市、区)交
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公共汽车客运管理
工作。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 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 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 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 有无年检要求:无
2. 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无
3. 年检周期:无
4. 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 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 年检是否收费:无
7. 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 、 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 、 设定年检收费项
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无
8. 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 有无年报要求 :无
2. 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无
3. 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无
4. 年报周期 :无
十四、监管主体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昆明市)
十五、备注
1事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县级权限)下业务项_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新增、变更、延续运营)实施要素
2事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县级权限)下业务项_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暂停运营)实施要素
3事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县级权限)下业务项_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终止运营)实施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