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办、局:
《昆明市盘龙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盘龙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加快构建系统、科学、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结合盘龙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3年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专职保安配备率、封闭化管理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安装率等4个100%持续巩固,全区“平安校园”创建率达60%,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全覆盖,全区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到2024年底,全区“平安校园”创建率达80%,学生心理健康素养有效提升,全区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20%;到2025年底,全区“平安校园”创建率达100%,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得到全方位提升,全区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全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校园安全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的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部门和属地责任,确保工作方案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协同发力,对照《重点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将校园安全纳入平安建设中谋划,建立健全定期联系、形势分析研判和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实地调研、解决突出问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经费保障
财政和教育体育部门要按照教育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统筹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生均经费、生均公用经费等有关资金,支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并将经费列入部门年度预算。完善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安防设施设备。民办学校、幼儿园举办者要足额保障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所需经费。
(三)督导考核
各单位要把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目标和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要采取集中督查、重点抽查、专项巡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在每学期开展的综合督导中,对学校、幼儿园安全进行重点督导。对措施有力、管理规范、安全事故大幅减少的学校、幼儿园进行奖励、全区表扬;对问题突出、事故频发、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挂牌整改和追责问责。
政策解读:关于《昆明市盘龙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