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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401-829572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22 11:05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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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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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积极履行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单位职能职责,并扎实开展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强化政府信息发布。通过盘龙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常务会议信息、人事任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等,动态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等,依法公开区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2023年度部门预算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等。督促相关单位精准落实《条例》及有关行业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指导相关责任单位编制发布新增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规程,2023年,受理申请人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办结率100%(未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妥善处理申请人提起的行政诉讼(2022年办件,盘政信息公开〔2022〕10号)和上级交办、协办件。及时更新备案依申请公开系统管理员信息,指导各相关单位规范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严格日常公文办理,突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规范标识工作的重要性,将公开属性标识为 “主动公开”“删减后公开”的公文准确、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按照“三同步”原则推进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定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检查,逐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坚持“凡公开、必审签”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审核公开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审查管理工作。强化对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指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日常管理工作,优化网站栏目层级,开设“政策找企业”“盘龙区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等专栏,对信息发布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压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提升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督促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履行好政务新媒体主办责任,健全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和注销全流程动态管理机制,牵头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将通报事项运用到年终考核。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组织开展办公室内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科室政府信息制作、保存、公开的职责、流程、标准等。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评指标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以考核目标为导向督促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各街道严格落实政府信息法定公开要求,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和考核安排扎实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终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执行还有差距,部分文件起草单位在起草、报送公文材料时政策解读材料不及时、质量不高、解读形式较为单一。

二是依然存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个别单位对列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环节相关手续还不够严谨、材料还不够完备规范。

(二)改进情况

2024年,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区政府办公室业务培训专题内容,对新调入人员加强专门指导,提升办文质效,切实将政务公开与办公室日常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相关制度,对相关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以规范公开进一步保障群众的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