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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401-831242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26 15:51
名 称: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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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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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以下简称盘龙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来的政府信息数据。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盘龙区司法局严格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利用盘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140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计91条,其中信息公开60条、政民互动信息4条、公示公告12条、政策解读3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三公经费1条、重大决策听证事项5条、财政预决算1条、政策文件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在“盘龙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1049条。同时,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盘龙区司法局根据《条例》规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到规范办理。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盘龙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专人负责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制度,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把关,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2023年度,按要求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盘龙区司法局将继续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更新和发布,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传播渠道作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增强司法行政公信力。同时规范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丰富栏目内容,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盘龙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的常态化监管和日常运维。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确定局办公室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本科室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及时审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做到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二是不定期组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积极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内容更新同步工作,确保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准确有序、信息发布精准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盘龙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力度不够,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政策解读的多元性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盘龙区司法局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把人民群众关心的普法动态,法律法规,以案释法等方面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工作。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一步创新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材料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政府开放月活动

盘龙区司法局于9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以“2023年盘龙区阳光复议、复议为民”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