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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9151-202401-832253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30 16:00
名 称: 盘龙区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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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4-01-3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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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盘龙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928日至20221111日,对区水务局、区松华坝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体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2021年度昆明市主城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滇源、阿子营等2家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33户。

一、基本情况

2021年,上年结余3553.69万元。本年共安排水源区扶持资金16915.3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57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215.30万元,无中央资金,无省级资金。截至20229月,共使用资金19211.29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5286.3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3924.99万元。资金结余1257.7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506.24万元,区级配套资金751.4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盘龙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保护工作和水源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2021年出台了《关于印发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生产扶持补助办法的通知》(盘政发〔2021〕11号)《关于印发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活补助办法的通知》(盘政发〔2021〕12号)《关于印发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管理补助办法的通知》(盘政发〔2021〕13号),明确了水源区生产扶持、生活、生态管理补助等内容,各责任单位也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制定了对应的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办法(2021-2025年)的通知》(昆政发202119号),按照扶持补助内容、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管理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资金。

但通过审计也发现,部分职能部门还存在结余资金未缴财政、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区农业农村局结余资金24.41万元未缴财政

2021年,区农业农村局收到区财政局下拨的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改林地租市级资金6172.43万元,截至20229月底,农改林地租资金已兑付6148.02万元,年度兑付工作已完毕,资金结余24.41万元。

  (二)区松华坝管理局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支出项目资金2.96万元

202259日,区松华坝管理局违规列支2021年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考核监督管理经费2.96万元,用于支付育帆科技(云南)有限责任公司绩效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项目30%技术服务费。

四、审计建议

  (一)区农业农村局应加强扶持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时上缴结余资金,以便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区松华坝管理局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使用专项资金,杜绝再次出现违规扩大支出范围的情况。            

  (三)区农业农村局应督促滇源街道办事处、阿子营街道办事处对松华坝水源区范围内的放养畜禽、钓鱼、乱扔垃圾等行为加大巡查,切实做好松华坝水源区的保护工作。

五、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区松华坝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整改,逐项落实了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

(一)区农业农村局已于2023年3月1日将结余资金24.41万元上缴区财政局。

(二)区松华坝管理局已对接区财政局,于20231214日将违规扩大开支范围的资金2.96万元进行了调账处理。